江门市拟奖励技术改造企业 单个项目可达500万元

2021-05-11 17:36 来源:中国商务网

近日,《江门市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对外发布。根据《办法》,从2021年起,对符合条件的江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

为聚焦“5 N”重点产业集群,推动先进制造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增强竞争力,从今年起,江门将对上一年度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注册证书或批准文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充。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一个完整申报年度项目批准的设备采购总额不得超过10%。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为500万元,具体奖励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项目设备资金定额等因素确定。

上述技术创新奖资金授予在江门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此外,申请技术创新奖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项目实施地点在江门市,已取得注册证书或批准文件;二、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三是申请技术创新奖的项目和设备没有得到省市两级财政支持;四、项目按规定纳入统计部门的技术改造投资统计;五、企业应为仓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在广东未因失信被列入黑名单或联合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拟申报的企业必须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技术创新奖和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技术改造后的技术创新奖和补贴资金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具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证明或批准文件复印件、企业完成设备投资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在审批后公布技术升级奖励和补贴资金的项目计划,然后由市、区(县级市)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及时向企业拨付技术升级奖励和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