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衔:北京联合大学副教授:数字现金的信用标准不应改变

2020-06-16 17:59 来源: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来源:碳链价值

作者:姜晶晶,北京联合大学商学院副教授

从诞生至今,货币经历了商品货币、金属货币、纸币、电子货币等载体形式的演变。同时,它也经历了价值本位金属标准和信用标准的发展。目前,它已经进入了“数字现金”的探索阶段。继以比特币为代表的“私人数字现金”之后,各国央行也在探索推广合法数字现金。

目前,Facebook等高科技企业已相继投资研发私人数字现金,中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央行正在加快对合法数字现金的研发测试。围绕数字现金的实践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私人数字现金”是货币吗?技术和金钱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数字现金能成为“基于技术的”货币吗?

数字货币能成为“科技本位”货币吗?

标准是金钱的本质,反映了金钱背后的支持。因此,判断“私人数字现金”是否是真钱的标准是它是否有一个合理的标准。由于货币的功能具有一定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即使“私人数字现金”具有货币的某些功能,它也不能被判断为货币。比特币所代表的“私人数字现金”是信用标准下的货币以外的一种交易形式。作为普遍的等价物,它部分地取代了主权货币来交换东西,但它仍然不能改变目前的信用标准和信用标准下的主权货币体系。

科学技术在货币的演变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技术落后的人类社会的早期,人们只能使用标准化程度低、难以储存的商品货币。随着金属冶炼技术和铸币技术的发展,人们逐渐开始使用金属货币。自纸币时代以来,货币的形式和载体的演变受到了现代科学技术的极大影响。纸币是信用货币。从诞生到被认可,纸币已经成为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法定货币形式,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持。一方面,科学技术提高了印钞造币、防伪等技术。另一方面,科技支撑了货币发行、流通和创造的制度建设、运行和维护。在信息技术的革命下,电话银行、个人电脑银行、手机银行等都得到了发展。与此同时,支付结算系统得到了逐步完善,从而推动了电子货币的发展。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数字现金应运而生。一方面,人们逐渐熟悉的电子货币是电子货币发展的形式和载体的体现。另一方面,数字现金的起源实际上早于人们的认知。早在20世纪70年代,应用密码学领域的学者就开始研究加密数字现金,试图通过协议和算法实现“数字现金”的出现,并在所有者之间转移数字现金。1982年,大卫乔姆首次提出了“电子现金系统”。2009年,以比特币为代表的“私人数字现金”进入市场。2019年,天秤座开始了营销过程。天秤座是“去集中化”的,基于技术的自发循环。它没有主权信用支持,只依赖技术。

然而,科学技术不能反映货币背后的支持,货币的科学技术水平也不能决定货币能否成为硬通货。因此,科学技术不能成为货币标准。

数字货币应是升级版的信用本位

货币创新是不可避免的,但数字现金不是基于科学和技术,而是一种升级的信用标准。

钞票防伪技术和电子货币等货币形式或载体的变化反映了科技进步的影响。以比特币为代表的“私人数字现金”完全实现了“去集中化”,无需账户和第三方支付清算机构即可方便地实现支付。以比特币为代表的“私人数字现金”价值不稳定,缺乏监管功能,难以成为真正的货币。然而,区块链技术带来的安全和方便的优势是值得学习和应用的。尽管“私人数字现金”和合法数字现金正显示出竞争的迹象,“私人数字现金”并不是技术的代言人,技术与信用货币之间并不存在矛盾。安全和便利不是货币的本质,但为了安全和效率,应在信用标准下将科学技术融入主权货币,加强信用标准货币的安全和便利,并将科学技术对信用货币的挑战解构为它们的整合和发展。

现有的货币形式有其弊端,有望通过基于科技进步的数字现金迭代来解决,而不是被一时兴起的“私人数字现金”所取代。首先,“私人数字现金”提倡“去集中化”。事实上,一方面,技术促进了金融基础设施的优化,从而提高了“集中化”而不是“去集中化”的效率;另一方面,DC/欧洲央行不仅可以实现“点对点”支付,还可以基于央行的信用实现“可控匿名”,而不影响“反洗钱”的使命要求。其次,由于个人电脑和手机应用程序中的病毒问题,当前移动支付系统的安全性受到挑战,用户终端的信息可能被窃取或篡改。随着密码学的发展,加密数字现金可以通过引入新的算法和协议来实现移动支付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未来,加密数字现金也必须像现有的货币形式一样以信用为标准,通过技术和应用的迭代来实现改进。在真实性方面,应用密码学理论来确保加密的数字现金是真实的,不能被重复伪造或交易。在安全性方面,加密技术和区块链技术用于确保交易信息不会被篡改。在监管方面,采用加密技术和区块链技术,充分平衡隐私和监管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数据的可追溯性。在货币政策方面,利用大数据技术总结货币流通路径,分析货币流通规律,然后根据货币政策需求管理货币发行和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