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每月住房公积金存款上限今年保持不变

2020-07-09 18:24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赵莹莹)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发布《关于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号公告,明确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在2020年不会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668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为3334元。

根据通知,2020年北京市月存款基数上限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与2019年相比保持不变,上限为27,786元。下限暂定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的职工月缴存基数下限暂定为1540元,待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公布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后进行调整。

为什么存款基数上限在2020年没有调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政策解释中表示,主要是考虑进一步降低肺炎疫情在COVID-19的影响,减轻企业负担。为应对COVID-19肺炎的影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政策,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经北京市政府同意,月存款基数上限与2019年相比保持不变,存款单位自主决定存款比例在5%至12%范围内的政策将继续执行。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至12%的范围内,无需提供材料和审批。但应注意的是,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单位缴存比例应与个人缴存比例一致。

在2020年,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的上限和下限都是可用的。已经付了押金的员工如何计算他们应该付多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换句话说,每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与我上一年的平均工资密切相关。随着工资的变化,公积金也将相应调整。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表示,如果企业生产经营有困难,如果没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在1%至4%的范围内延期支付。延期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在经济效益改善后,在延期缴纳期间补缴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