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控制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向房地产市场的非法流动

2021-04-08 15:36 来源:文汇报

上海银监局公布辖区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和审计调查最新情况

昨天,上海银监局公布了辖区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和审计调查的最新情况。截至目前,已发现123笔商业贷款和3.39亿元消费贷款涉嫌在房地产市场被挪用,并已要求相关银行限期整改。

在上海银监局的组织下,上海135家商业银行完成了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发现的问题包括贷款违规使用、主体结构无封顶的房屋发放抵押贷款、首付资金审核不到位、贷后数据采集不完整等。

自3月1日起,上海银监局已选定辖区内16家银行对商业贷款和消费贷款非法流入住房市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除了部分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涉嫌在房地产市场上被挪用外,还发现部分银行首套房认定不准确、数据不规范、外部“助贷”机构存在突出违规行为。

通过审计调查,上海银监局发现6起典型违规案件,包括:用于支付购房首付的个人业务贷款违规行为;商业贷款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消费贷款违规用于我行住房贷款首付;部分空壳公司集中作为委托支付交易对手,接收多笔个人业务贷款,部分贷款资金涉嫌返还借款人用于购房;房地产公司违规向购房者提供首付资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用于购房。

上海银监局根据辖区内商业银行的自查和监督审计调查,对银行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出了要求。主要内容包括:控制相关监管要求,限期整改问题贷款;对于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如违规首付资金、欺诈行为等,应拒绝其抵押申请,并作为失信信息提交至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商业贷款、消费贷款等信贷资金在房地产行业被非法使用的,应当及时采取实质性控制措施;加强银行员工管理,加强员工法律合规教育,积极引导借款人合法合规经营使用信贷资金;对于违反规定的银行员工,应该追究其内部责任或纪律处分。同时,上海银监局将审计调查中发现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房地产公司、房地产经纪公司违规行为的线索移交给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形成联合监管力量,共同打击房地产市场违规行为。

下一步,上海银监局将继续加强对商业贷款非法流入房地产的监督检查,对核实的问题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督促辖区内商业银行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促进上海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