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发负担得起的租赁住房 以缓解新公民和年轻人的住房困难

2021-04-14 15:59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近举行了一次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租赁的研讨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福州和南宁政府出席了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指出,城市人民政府应把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和解决新市民、青年住房问题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上。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为什么要大力发展这类住宅?

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城镇户籍住房和“双困”家庭,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存。也就是说,这样的家庭可以直接租住公租房,或者领取货币补贴在市场上自己租房子,解决住房问题。

政策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没有住房的新市民。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政府指导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曾表示,今后政策性租赁住房将主要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开发。

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余小芬认为,以发展经济适用房为重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住房制度改革以来,中国城市居民的生活条件发生了显著变化。然而,中国住房领域的不平衡仍然突出。大城市房价高,租赁市场存在供给不足、供给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导致新市民和年轻人住房困难。因为经济能力差,只能在老小区、城中村、棚户区甚至违章建筑里租房,生活环境差。

余小芬进一步解释说,由于政府的财政和管理压力,公共租赁住房难以覆盖新公民。因此,未来公共租赁住房的定位应以城市住房和双收入困难家庭为主,政策性租赁住房以解决新市民住房困难为主。

“大力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是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的突破口。”余小芬表示,应保证政策性租赁住房的租金低于相邻同等质量租赁住房的租金,并保证符合条件的新公民在大城市租赁一个稳定体面的住处居住,这样他们就可以居住和生活,然后在经济能力提高后租赁商品房或购买住房。

经济适用房出租会得到什么政策支持?倪洪在座谈会上强调,人口流入量大、房价高的城市要科学确定“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目标和政策措施,落实年度建设计划,政府提供土地、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积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闲置土地、工业园配套用地和闲置住房存量建设和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小户型、低租金,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和青年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员缓解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