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投机住房”旨在写入地方立法

2021-08-25 15:50 来源:工人日报

2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号文,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业内专家指出,《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对支持居民通过租赁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具有重要意义。其中,规范市场秩序、建立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制度、增设管控措施等亮点将有效促进租赁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户不投机”拟写入立法,增加调控措施,落实租金指导价

征求意见稿称,“本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建立健全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居民通过租赁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

近年来,长租公寓、租金贷、短租房等“租赁互联网金融”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现有法律文件的层次和内容与实际需求不匹配的问题日益突出。

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多种调控措施,创新设置了租金指导价等措施。

其中,第六十条提出规定:“本市建立租金监测和发布机制。当住房租金快速上涨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采取限制住房租赁企业租金上涨、查处寻租行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等措施。必要时,可实行佣金或租金指导价”。

北京大学法学院不动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娄建波表示,这一措施一方面可以防止部分租赁企业借助资本在大市场上波动,另一方面通过实施佣金指导价或租金指导价,即政府按区域设定租金上限或涨幅,确保租金保持在合理范围内,有助于减轻承租人的实际负担。

建立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制度,严格控制集团租赁

《征求意见稿》的另一个亮点是,北京将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以科技手段提供合同网上签约、信息查询、信息核验、登记备案等服务,与公安、教育部门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出租人应当通过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完成房屋租赁登记和租赁登记。

“通过全市统一的租赁平台签订租赁合同,相当于为租赁市场提供了一个公共基础设施。出租人不必‘一件事跑两趟’,也不必担心企业存储的个人信息的安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集体租房的安全和扰民问题突出,投诉居高不下。征求意见稿提出,租赁住房应当按照规划的套房和房间出租,符合人均使用面积和每间房居住人数的要求。明确房屋的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等不宜单独出租居住。

这一次征求意见稿也增加了对承租人权益的保护,减轻了承租人的负担。比如征求意见稿拟规定鼓励出租人按月收取租金,押金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租金;出租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断水、停电等方式强迫承租人返还租赁房屋或承担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

严格管理长租公寓不能出租超过3个月

近年来,在资本的推动下,长租公寓出现了长收短付、高收低出、爆雷、甲醛超标等乱象,严重损害了租赁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