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整治房地产市场:打击虚假折扣和捆绑销售

2021-09-07 17:47 来源:中新经纬

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提升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103010要求控制营销环节的乱象,严厉打击违规收费、欺诈销售、捆绑销售、虚假折扣、价外加价、强迫交易、违反“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等市场乱象。

8月31日,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对《方案》进行解读,称从主要内容来看,《方案》分为工作目标、实施范围、组织架构、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五个部分,重点围绕优化供地结构、加快建设项目审批、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打击销售市场乱象、规范房地产交付流程、提高房地产发证速度,完成八项任务: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优化供地时间和区域布局,根据区域人口、产业、基础设施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供地计划。规范净地出让的招标、拍卖、挂地行为,确保招标土地权属清晰、补偿安置到位、无法律纠纷。对产业升级、功能完善的重点项目进行升级,在加快建设审批速度的同时,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控制项目周期。将纳入出让计划的地块纳入项目储备,通过“多规合一”平台加强部门协同开展前期规划,进一步细化出让用地建设条件,提高设计方案审查效率。

(2)加强规划,引导和服务城乡发展。

治理重点针对在规划条件下不实施开发建设的行为(特别是因实际情况确需修改规划条件的,必须按程序修改规划条件,并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摸清底数,完善事后监管执法,严肃查处违反规划条件建设、不按要求建设、交房配建等乱象问题。

(3)加快审批,提高服务效率。

优化行政审批和项目验收流程,规范审批要素,统一市区两级审批和验收要素和流程,真正缩短办理时间。落实立即拿地开工的实施办法。在取得土地手续(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或入园协议和土地租赁合同)和审批规划设计方案后,将实行企业承诺制。在未取得相关许可不得进行永久性建筑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初步土地整理和临时建设。制定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和建设项目的发证审批相关规定,使公共配套设施和建设项目在发证时与一期建设项目同步检查工程进度、同步审批发证。

(4)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质量。

巩固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的首要责任和参建单位对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根据《方案》,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承包和违法分包。加强对按合同自行采购的建筑材料、配件和设备的质量管理,夯实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标准,持续抓好三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5)加强学前教育管理

规范房地产项目交付工作流程,整改房地产项目延期交付问题,确保住宅小区房屋工程质量和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在业主收房时符合交付条件。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和移交管理规定》,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按照规划审批方案与项目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七)优化办理程序,提高办理速度。

推动群众反映的房地产遗留项目不动产户籍登记进度,畅通办理渠道,加快办理速度。为群众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整治开发企业或委托中介机构通过办理不动产登记捆绑收取物业费、代理费、贷款保证金等费用的行为。

(八)营造健康舆论。

规范房地产信息发布管理,清理处理“个人媒体”或“公民媒体”组织或个人发布的无数据来源、可信度低、虚假夸大、编造传播虚假陈述等通过网络误导公众的虚假房地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