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措施放宽预售条件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

2020-02-19 14:15 来源:新京报

(记者张健)2月19日,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做好土地出让相关工作有效应对疫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为有效应对疫情对土地销售的影响,苏州市采取了调整超过市场指导价的报价规则、加快工业用地供应、延长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取消现有房屋销售和封顶销售等措施。

《通知》指出,此次调整超出了市场指导价报价规则。(一)住宅(商业)地块不要求统一设定预售许可证调整价格,超过市场指导价的,不要求在项目结构封顶后统一申请预售许可证;对于进入报价的人,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申请预售许可没有统一的要求。

同时,对于已经出售且在项目结构封顶或竣工验收后必须预售出售的住宅(商业和住宅)用地,开发企业预售和出售的时间节点可根据正常建设期计算的预售和出售时间点适当提前,提前时间根据一级防疫反应天数计算,具体由住房和建设部审批。

通知还明确加快工业用地供应,确保工业项目落地;调整性能要求,如移交、开启和完成。由于疫情的影响,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用地单位可以申请延期并签订补充协议,初步防治疫情的期限不计入默认期限。

此外,在一级防控响应期内,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布二期转让费的支付时间可在原规定支付时间的基础上延长,交付时间也相应延长。延长天数为从土地交易之日(不含交易之日)起至取消市一级防疫反应之日止的天数。

新京报记者张健

编辑杨娟胡安校对杨旭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