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社保费免征5个月

2020-02-21 09:48 来源:和讯科技

科学日报北京2月20日电(记者刘银)20日,国务院召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合防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介绍分阶段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军表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

所谓豁免,是指从2020年2月开始,各省可以对中小微型企业的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进行豁免,期限不超过5个月,即豁免政策可以实施到6月。湖北省可以将免税范围扩大到各类被保险企业。减免是指除湖北省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可以将大型企业和其他参保单位的三个社保单位缴费减半,减免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机关、事业单位不纳入本救助政策范围。延期付款是指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延期付款。延期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延期付款期间免交滞纳金。

“据初步估计,我们预计这一阶段的救助将使三家社保企业的缴费减少5000多亿元,比去年的综合计划大幅降低社保费率,去年的社保费率为4000多亿元。”游军表示,与此同时,通过完善省级统筹和加大资金转移,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能够按时足额发放。

国家医疗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福表示,在确保基金收支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在确保支付福利的前提下,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将分阶段减半征收。具体考虑将从2月开始,最长期限不超过5个月。

“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能力支持分阶段减半征收,有效支持企业发展,同时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当期待遇。”陈金福表示,初步测算显示,这些减负措施可以为企业减负1500亿元,有利于支持企业复工,减轻企业负担,有利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协调。

财政部副部长俞伟平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截至2019年底,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余额已超过5万亿元。此次出台的分阶段减费政策预计将减少养老金4714亿元。虽然基金的收入有所下降,但其影响总体上是可控的,而且可以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