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业的新话题 碳排放交易 即将到来

2020-12-01 14:51 来源:北京商报

(原标题:碳排放交易即将到来)

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在11月举行例行记者会。据生态环境部发言人刘有斌介绍,生态环境部起草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11月初经相关单位咨询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待前述《管理办法》完善后尽快发布。

如今,中国在北京、天津等7个省市首次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已有9年。后来随着《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落地,碳排放交易将跳出试点,逐步走向常态化。然而,“全国统一行动”的实施,不仅带来了改变碳排放配额分配机制的挑战,也带来了不同路径下企业利益的分化。试点期间的许多经验和教训仍需借此机会从长计议。

初期以免费分配为主

由于碳市场总量需要按一定比例分配给企业,碳交易权实施后,市场交易规则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企业的接受程度和最终实施效果。《管理办法》改变了《暂行办法》提出的“预留一定数量用于有偿分配”的方式,明确了排放配额初始分配以无偿分配为主,适时引入有偿分配,有偿分配比例逐步提高。有偿分配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并纳入财务管理。

“在碳排放配额分配中,一个配额相当于一吨二氧化碳当量。国家在各排放主体之间分配的碳排放总量的分配称为碳排放权初始分配,一般可分为无偿分配、配额分配和混合定价分配。”深圳大学的邓红梅和阎良曾写道,中国可以借鉴欧盟的经验。在国家绩效期的第一阶段,企业可以不付费获得碳资产,然后在后期逐步提高拍卖分配的碳配额比例。

2011年,中国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7个省市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虽然北京、天津等试点地区免费发放碳排放配额,但广东已于今年4月申办2019年第一个碳排放配额,共发放配额40万吨,政策底价25.84元/吨。

但厦大中国能源政策研究所所长林表示,由于《管理办法》在全国统一适用,广东落地后应恢复自由配额状态。总的来说,它也借鉴了西方探索的一些路径。

但是,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获得免费配额,并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管理。《管理办法》明确将符合当地碳市场管理要求的重点排放单位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其中,重点排放单位为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覆盖行业内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以上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非重点小排量单位不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管理。

“风、光企业”的机遇

在生态环境部10月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气候变化应对司司长高力介绍,截至今年8月,中国试点省市碳市场覆盖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累计配额周转量约4.06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营业额约92.8亿元。

"对于不同行业的企业来说,政策带来的效果可以分为两种."林表示,对于“风轻企业”,意味着其碳资本的集中增长,为企业增加新的盈利可能性;但是对于传统的化石能源企业

碳排放交易机制下,传统耗能企业应该如何改革?根据《管理办法》,新增加的抵消机制规定,国家认证自愿减排(CCER)可抵消不超过5%的已核实排放,CCER应来自重点排放单位边界以外的减排项目。

上述CCER项目是指通过开发具有减排或交换增加效益的项目获得碳抵消信用,并允许相关企业利用碳抵消信用履行其碳减排义务。

以海宁京云通5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例,根据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利用屋顶资源进行太阳能发电,年平均发电量46376MWh,替代火力发电,每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3.8万吨。开发成CCER项目后,每年可为业主增加收入约100万元。

根据现有数据,截至2017年6月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公布了2,856个CCER核准项目,其中登记项目1,047个,减排登记项目287个。按照规划,这种模式未来将逐步从发电行业扩展到建材、有色金属、钢铁、石化、化工、造纸、航空等行业。

CCER项目细则仍需补缺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碳消费量大的传统企业,CCER提出了“以碳换项目,抵消信贷”的解决方案,但对于企业来说,实施并非一劳永逸。

海通证券指出,CCER交易是碳配额交易的有力补充,但其准入量仍需合理设计。CCER进入的过度自由化将对碳配额市场产生影响,削弱配额的有效性,降低企业的内生减排动机;太少不能充分利用CCER推动碳市场。

回顾过去CCER工程体系的历程,由于市场混乱和不规范,引起了人们的关注。201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公告,暂停受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备案申请。CCER项目审计机构广州东润发展环境资源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市场上CCER项目供应量过大,需求有限。与促进贸易相比,国家更倾向于通过限制项目备案和增加限制性条件来减少供应。

同时,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绿色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周杰认为,必须用CCER来抵消“已核实的排放量”,这可能与《管理办法》中的“双重随机性和一个开放性”相冲突。如果希望通过CCER项目抵消的企业没有经过随机核查,或者抵消过程会变得更加复杂,则应进一步澄清。

此外,本《管理办法》规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不得重复参与每个碳交易试点市场。周杰指出,要加快制定细则,做好试点与全国碳市场的衔接。从试点碳市场到全国碳市场的衔接,涉及主体已考虑的配额结转,以及不同碳市场间差异较大的碳价格。对于试点碳市场向全国碳市场的转换、过渡或取消配额,以及如何对参与交易并在试点中做出减排努力的企业给予应有的奖励,需要做进一步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