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供暖期延长至3月22日 市民不用担心受凉感冒

2020-03-11 09:44 来源:北京日报

北京供暖期延长

原标题:北京:延长供热期间,服务质量不得低于采暖季期间标准

3月10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城市管理委二级巡视员蒋志辉说,北京市城镇居民集中供热结束时间将顺延至3月22日24时。

全市供热单位在延长供热期间要继续坚守岗位,加强供热服务,保障运行安全,延长供热期间的服务质量不得低于采暖季期间标准,居民室内温度最低不得低于18摄氏度,保障市民安心居家生活。

各区供热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延长供热期间的服务质量纳入到本采暖季对供热单位的考核,加强对各供热单位的服务监管,对市民反映集中的问题要接诉即办及时查处,确保达到延长供热助力疫情防控的预期效果,把市委市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疫情期间怕感冒,北京市民盼望延长供暖,城管委回应了

“往年采暖季一结束,天气忽冷忽热,老人孩子就容易感冒。现在情况特殊,感冒了去医院不方便。

我查天气预报,3月13日将有一次降温,今年要是能延长供暖时间就太好了。”宅在家的小侯,自疫情发生就一直很少出门,他告诉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盼望这个采暖季能延长几天,帮家里人平稳度过气温变幻无常的初春。

城管委:是否延长 要看天气会商

不仅是小侯,记者发现,在街头巷尾间、在社交媒体上,越来越多的市民在期盼着延长供暖。

人民网的领导留言板上,有北京市民发表了与小侯类似的延长供暖建议,得到了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回复。

回复称:《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规定的采暖季为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每年供暖季前和供暖季快结束时,城管委与市气象局等部门都会进行几次气象会商,相关部门根据对气温的预测提出是否提前供暖或者延长供暖的建议,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建立气象会商机制以来,本市共有4个采暖季经市政府批准延长停暖,分别是:2009-2010年采暖季延长6天,2011-2012年采暖季延长3天,2013-2014年采暖季延长2天,2017-2018年采暖季延长5天。

城管委表示,近期接到了一些市民来电、来信建议要求延长停暖时间,担心特殊时期待在家中没有暖气容易感冒。

城管委会按照气象会商机制要求,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密切关注法定停暖时间前后的气温变化,结合今年的特殊情况一并考虑,并向上级报告按程序进行决策。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离现在最近的一次延长供暖通知发布于2018年3月15日,当时,北京市正受一股持续5-6天的冷空气影响,故将居民采暖延期至3月20日24时结束。

北京供暖期延长

供热企业:随时听候统一安排

据中央气象台数据显示,北京市在3月13日会受一次冷空气影响,最高气下降到9℃、最低气温为-3℃。

记者又致电供热企业北京鸿业集团,其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疫情让供热企业遇到收取供暖费困难等现实问题,但企业依然随时听候北京市统一安排,一旦得到延长采暖季的确定消息,将全力保障市民感受到温暖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