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清远市召开2021年科技局长工作会议,传达中央、省、市科技相关决策部署,提出全市2021年科技重点工作规划,下达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要按照中央、省、市政府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先导城市、粤北生态开发区科技创新示范区和市委提出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要求, 以实现研发整体推进为总体目标,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优质发展为总体主题,以探索欠发达地区科技创新发展为总体主题,以充分利用省级资源、实施“六大行动”。
第一,实施创新载体,提高质量。进一步激发国家高新区新一轮发展活力,实现国家高新区全国排名稳步提升;加快英德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提升辐射带动能力;继续推进全市县域省级高新区建设。
第二,实施培养创新主体的行动。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引导企业加大在R&D投资,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树标升级行动,继续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团规模,促进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培育和提升新R&D机构。围绕主题产业需求,建设一批运营模式先进、配套设施完善、服务环境优质的创新型综合服务机构和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第三,实施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大力推动企业建立创新平台,大幅提高清远工业企业设立R&D机构的比例;推进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制定清远市重点产业核心技术研究目录,明确清远产业急需突破的核心技术,围绕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领域,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
第四,实施创新,支持农村振兴。推进县级农业科技园区全覆盖,提前规划布局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推进“清远三农科技服务站”、“兴创天地”运营;围绕农业“33X”产业体系,开展了清远鸡从育苗、养殖、推广、屠宰到冷链运输的全链管理技术研发。
第五,实施创造创新环境的行动。进一步完善孵化和体系,探索广州孵化、清远转型、产业化新模式;进一步推进科技服务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探索科技金融有效实施的新方法和新模式。
第六,落实进一步加强干部自身建设的行动。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体系,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严肃纪律,进一步加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培养忠诚、廉洁、负责的干部,倡导务实、扎实、高效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