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鼓励企业参与低值易耗品回收

2021-04-13 15:25 来源:中国商务网

4月12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布《广州市购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原《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修订,鼓励企业参与低价值可回收材料的回收,促进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

据报道,《广州市购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管理办法》适用于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花都、番禺七区,黄埔、南沙、从化、增城四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广州市生活垃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垃圾管理中心”)负责低值易耗品回收处理服务费的核算和支付程序。

新版《办法》删除了原《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库”的内容,包括“具有一定的年回收规模(单个品种年回收5000吨以上,多个品种年回收1万吨以上),广州有与承接项目相匹配的回收网络、标准化加工场地和先进的设施设备”,限制了企业的地域和规模。增加了缴费比例和要求、2021年低值易耗品回收处理服务费特别规定等。明确了购买方式和实施主体,修订和完善了服务企业的条件、义务和退出机制。

《办法》以“联合声明”的形式明确了低值易耗品的回收量由各区、街道(镇)、服务企业核算。区城管部门在辖区内确认“联单”,核对统计数据,每月将核对后的数据提交至垃圾管理中心,每季度结算一次购买低值易耗品的服务费,从生活垃圾处理资金中按城市70%、区30%的比例支出。其中,2021年低价值可回收材料回收处理服务费单价按照2019年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综合单价执行。其他年份,当年低值易耗品回收处理服务费单价为上年度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综合单价。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了低值可回收材料,市城管部门也有介绍。结合实际情况,将《办法》中所指的低值可回收材料改为“《办法》中规定的固体废物”。经询问,记者了解到,新版《广州市低值可回收物目录》于2020年10月10日发布,是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商务局、市供销总公司联合制作的2018版《目录》的修订版。其中,低值可回收材料分为五类:废玻璃、废塑料、废木材、废织物、废杂铁,覆盖各种玻璃瓶如酒瓶、饮料瓶、洗发水沐浴露罐、油罐等塑料桶;床垫弹簧、燃气灶燃烧器、衣架、废弃铁罐、铁盒等轻质异形杂铁。

“《目录》明确了低值易耗品的范围,有助于规范经营秩序,优化低值易耗品回收服务市场的经营环境,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