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虚假宣传罚款20万举报奖金难以收回欺骗用户

2020-01-20 14:24 来源: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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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眼虚假宣传罚款200,000元,举报奖金不可提取,不可欺骗

原标题:猫眼因虚假宣传被罚20万 消费者曾举报奖金无法提现

眼睛调查数据显示,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月10日增加行政处罚信息。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式对商品进行误导性虚假宣传”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

据China.com去年10月23日报道,一些用户抱怨称,他们在参与“猫眼电影”推广后遇到了“无法收回奖金”的问题,质疑该平台的虚假宣传和故意欺骗消费者。猫眼电影公司在接受CNKI Technology采访时否认了上述问题,辩称取现失败主要是因为平台服务器最近一直在维护,用户需要错开取现时间。同时,它还将一些用户未能成功提取现金归咎于“不遵守活动规则”。

根据天空调查的数据,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法定代表人是轻媒体高级经理王茜(王长田董事长的妹妹)。事实上,它是天津猫眼光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董事长王长田是后者的法定代表人和最终受益人。

同时,美团审查的投资主体之一上海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和腾讯投资的投资主体之一李林芝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也是后一家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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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眼虚假宣传罚款200,000元,举报奖金不可提取,不可欺骗

此外,根据《猫眼调查》数据,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去年分别因涉嫌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被北京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处罚3次(处罚7万元);擅自出售演出门票(罚款3万元);涉嫌在演出经营活动中未履行应尽义务的(罚款7万元)。

此外,公司还有38条法律诉讼信息,分别涉及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