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讥讽为“辣子鸡”和“渣男”的李晨荣誉权益保护案赢得了一审

2020-07-02 11:44 来源:网易娱乐

7月1日晚,北京兴泉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报告,称演员李晨诉王Xli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名誉权)一审胜诉。王Xli在其注册并运营的微博账户上发表了一篇关于李晨的博文,其中包含许多带有强烈侮辱性和讽刺性的言论,并被判侵犯李晨的名誉权。必须连续30天在微博主页显著位置发布道歉声明,向原告李晨道歉,并赔偿原告李晨相关精神损害和合理费用。

北京兴泉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例播报

原标题:被讥讽为“辣子鸡”和“渣男”的李晨名誉维权案获得一审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