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楚林模仿葫芦娃 被判侵犯综艺节目多次踩红线

2020-07-14 17:23 来源:娱乐综合

黄卓琳(资料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安徽卫视《来了就笑吧》综艺节目中嗓音最高的演员。

然而,黄楚林在《来了就笑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安徽电视台和西施公司构成侵权,要求立即停止播放《葫芦兄弟》的相关内容,并赔偿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经济损失10万元和合理费用2000元。《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本案正在二审过程中,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安徽卫视认为,他们对葫芦娃形象的使用并没有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而只是对葫芦娃形象的创造性使用,这不仅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反而起到了提升葫芦娃形象的作用。

安徽电视台还声称,他们已经联系了iQiyi和腾讯等视频平台,主动删除了该视频。然而,在审判站,所涉及的视频仍然可以在网上播放。

西施公司指出,涉案综艺节目共计59分14秒,模仿《葫芦宝贝》内容的节目仅1分10秒,非常短,所占比例明显较小,不影响权利人的正常使用,也没有对原告造成不合理的损害。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来了就笑吧》向公众传播侵犯了上海电影制片厂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关于赔偿金额,由于双方未能提交证据证明上海电影厂的经济损失和被告的非法收入,法院综合考虑了涉案作品的受欢迎程度、侵权时间间隔、侵权范围等因素。尽管被告声称所涉及的节目已经下架,但在审判期间他仍然能够在线观看,并且没有及时制止侵权行为,这客观上扩大了损害结果。综上所述,法院自行决定,两名被告应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综艺节目屡踩侵权红线

事实上,这并不是第一次由黄秋林扮演“葫芦宝贝”引起的侵权纠纷。

在湖南卫视2012年的《百变大咖秀》节目中,观众对黄秋林模仿葫芦娃印象深刻,但湖南卫视却因此被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起诉。

2015年,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尽管在表达上存在差异,但服装、发型、外貌等主要特征与整体形象相似,构成实质性相似。裁定湖南卫视侵权,要求停止播放涉案视频,赔偿原告损失10.2万元,与本案及判决结果相似。

近年来,许多综艺节目遭遇版权问题,成为内容版权保护的“重灾区”。

今年4月,《芒种》和《红昭愿》的原创团队在推特上称,大卫综艺节目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他们的音乐作品超过10次,其中包括知名综艺节目,如《王牌对王牌》 《快乐大本营》。

iQiyi发布的《青春有你2》本来是要播放花泽香菜的《恋爱循环》,由于版权问题,它被紧急改成了没有歌词的版本。

在2019年的《王牌对王牌》节目中,关小彤表演了舞蹈《千手观音》,遭到了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的质疑。侵权舞蹈《千手观音》的导演是张继刚,版权所有者是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然而,版权所有者没有获得演出许可证,导演在字幕中被标为毛狄芳。随后,项目组发表声明道歉。

2018年,《王牌对王牌》和独立音乐人李志之间的版权纠纷非常激烈。李志声称《明日之子》等音乐家的作品在第二季度被多次擅自覆盖,并要求赔偿300万元。

在知识产权意识越来越清晰的今天,综艺节目的版权问题需要更多的关注。

业内人士认为,综艺节目属于盈利的商业活动,而非免费的公益活动,需要遵守《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明日之子》第37条,表演者(演员

然而,由于知识产权意识不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国内综艺节目缺乏相应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节目内容缺乏知识产权审查机制和法律机制,导致综艺节目屡屡走上红线,陷入侵权风暴。

(作者:王峰、刘明)

(编辑:ki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