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一家公司因利用吴亦凡的肖像进行商业宣传而被判赔

2019-11-14 17:13 来源:新京报

来自北京的消息(记者王伟)因为广州玉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玉瑾公司)擅自在其特许实体店、官方网站、官方验证的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站首页张贴了吴亦凡的正面半身像和标语,并以吴亦凡的手写版本签名,以及公司的产品品牌介绍、技术、合作方式和详细的产品介绍。2017年9月,认证主题为广州玉瑾公司微信公众号“MOOTEA Mocha”,推了很多文章。吴亦凡的几幅肖像,吴亦凡打印的名字和手写的艺术签名被用作文章匹配图纸。原告收集的照片和经过公证的视频证据显示,位于江苏、广东、福建、河南、山西等地的20多家“摩茶摩卡”实体店使用吴亦凡肖像进行商业宣传。经审理,

法院判决吴亦凡获赔200万

法院认定,该案件站、其托管的微信公众号、品牌实体店铺的官方微博和广告站、微信公众号和微博连续三天向吴亦凡道歉,并责令吴亦凡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200万元。

综合获利等情节,法院判定高额赔偿

至于广州玉瑾公司为何被勒令向吴亦凡支付高额赔偿,海淀法院认为,吴亦凡作为著名的演艺明星,在他的肖像中有很高的商业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广州玉瑾公司没有直接使用吴亦凡的肖像或吴亦凡的肖像作为匹配图像,没有进行修改,而是将吴亦凡的肖像变成了产品品牌认可的广告图像。有了吴亦凡的亲笔签名和推荐,相关公众很容易误解广州玉瑾公司与吴亦凡之间的品牌产品代言关系。此外,它用途广泛,侵权主观意图明显,情节严重。因此,有必要加强对侵权行为的制裁。

此外,根据常识,名人代言品牌产品的市场价格通常高于那些只允许使用肖像的人。在品牌代言中使用名人肖像的企业可以比那些只使用带有图片的名人肖像的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虽然吴亦凡向法院提交代言人协议以反映市场价格的市场区域并不迎合,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在品牌代言中反映吴亦凡的市场价格。因此,根据吴亦凡肖像的许可市场价格和侵权人可能获得的利润,法院综合考虑了广州玉瑾公司的侵权案件,决定赔偿吴亦凡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200万元。

新京报记者王伟[主编:元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