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油价仍低于“地板价” 国内油价将不作调整

2020-04-15 14:02 来源:新京报

据央视财经新闻报道,国内油价调整窗口将于4月15日再次开启。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在这个周期中,与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钩的国际原油平均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的“底价”。国内油价不会调整,这是连续第二次。未调整部分将全额上缴中央财政,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回顾过去,在2016年国际油价下跌之际,由于“底价”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经历了“连续六站”。

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开启

根据2016年颁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条例,国内汽油和柴油的最高零售价格将根据国际原油价格的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消息,新一轮成品油价格调整窗口将于今日(4月15日)24: 00开启。

国际油价跌破“地板价” 国内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的监测,在当前的油价调整周期(3月31日至4月14日),国际油价大幅上涨。伦敦布伦特和纽约WTI原油价格平均比上一轮价格调整上涨7.83%。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本次周期与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钩的国际原油平均价格低于40美元/桶的“底价”,国内油价不会调整。

何为“地板价机制”?

成品油价格机制设定了监管的上限和下限。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40美元,即当与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钩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油和柴油的最高零售价格不会上调或上调幅度较小。低于40美元,最高零售价格不会降低。从历史角度看,2016年1月至4月,由于国际油价大幅下跌,触及国内成品油价格控制下限,国内油价没有按照40美元以下的机制进行调整。

上限和下限的设定主要基于这样的考虑,即中国不仅是一个石油进口国和消费国,还是一个石油生产大国。过高和过低的油价都会带来负面影响。过高,会增加石油行业和消费者的负担,影响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如果过低,将影响国内原油开采业的正常发展,削弱自给能力,导致对国外的依赖进一步增加,不利于国内能源安全的保护。

需要说明的是,当油价低于监管下限时,国内成品油价格的未调整金额不直接作为收入留给企业,而是全部计入风险准备金。根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条例,将全额上缴中央财政,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作为节能减排、提高石油质量、保障石油供应安全、应对国际油价大幅波动和实施保障措施的总体资金来源。

消息面成国际油价上涨主要因素 短期内走势尚难估计

由于此前国际油价下跌超出预期,沙特阿拉伯、俄罗斯、美国和其他产油国都打算进行干预。市场预计欧佩克及其盟友将达成新的减产协议,美国将加入减产联盟。新闻报道成为影响油价上涨的主要因素。4月2日,三方分别发布了减产消息。当天,国际油价上涨超过20%,创下历史最高单日涨幅。布伦特原油期货一度飙升47%。

经过艰难的谈判,欧佩克最终达成了新一轮减产协议:从5月份开始正式减产970万桶/日,约占全球原油供应量的10%;随后,产量将逐渐减少,直至2022年4月30日。在停产协议宣布后,市场仍认为这不足以扭转目前的市场过剩局面。石油价格在14日再次暴跌。伦敦布伦特和纽约WTI原油分别收于每桶29.60美元和20.11美元

目前,影响油价的不确定因素很多,主要是疫情、减产等。这对油价有着相反的影响,因此很难在短期内估计国际油价的走势。目前,国外新发肺炎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国家主要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主要是隔离和封锁。经济活动正在放缓或停滞。海外疫情已成为影响原油需求改善的主要因素。与此同时,石油库存居高不下,市场信心脆弱,投机因素不可低估,油价仍将在新闻因素的影响下大幅波动。

2020年,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呈现“三落四搁浅”的格局。截至4月15日,今年有7个价格调整窗口,其中国内成品油价格分别于2月4日、2月18日和3月17日下调。截至此次价格调整,汽油价格每吨已下调1850元,柴油价格每吨已下调1780元。

编辑杨莉

来源: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