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泰集团非法出售“楼顶非法建筑” 当地党政办公室和执法局已经介入

2020-09-01 11:11 来源:中国网

9月1日报道称,中国网银8月4日发布的《邦泰集团上半年销售下滑逾三成:困守四川三四线有精装修项目因质量差遭投诉》引起了广泛关注。报道中提到的四川省宜宾市邦泰国际社区北区项目业主联系了记者,详细介绍了该社区存在的诸多问题,包括几个项目屋顶存在危及安全的“违章建筑”。

据相关业主介绍,邦泰集团旗下的邦泰国际社区、邦泰临港国际等许多高层住宅楼的屋顶都有违章建筑。

根据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的调查和答复,出现这种问题是因为“开发商将屋顶面积变相卖给了业主,并告诉业主他可以自己建造。”此外,“规划和设计的架空地板也为业主提供了侵犯建筑物的好机会。”

执法部门和物业人员现场拍摄非法搭建屋顶和临时控制的照片,建筑从业人员告诉中国财经网记者:“未经许可在屋顶上搭建,会破坏房屋结构,改变房屋原有的受力状态,存在安全隐患。

北京金淑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王雨辰在接受中网财经记者采访时指出,开发商的这种经营行为绝对是违法的,屋顶面积属于共有部分,开发商无权变相出售,出售行为侵犯了共有人的利益,是一种侵权行为。第二,只要住房建设违反有关计划或未能获得建设程序,就是违法行为,应予以拆除,并依法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中网财经记者还发现,邦泰集团试图通过合同漏洞推卸责任。在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中,第七条第三款“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补充规定”明确规定:“在商品房所在的房屋分割中,与该商品房直接相邻的绿地和屋顶平台部分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予该商品房平台或绿地相邻的相应买受人专用。”

事实上,这份合同允许邦泰集团利用这个漏洞将屋顶平台和住宅绿地出售给业主。房屋收回后,顶层和首层的业主自然会享有他们所获得的“使用权”,但其他楼层的业主会觉得他们侵犯了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埋下了隐患。

律师王雨辰告诉记者,这一条款是不合理和非法的。严格来说,这一条款实际上属于“霸王条款”和“格式条款”;根据《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建筑分区内的绿地属于业主,但城市公共绿地或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

王雨辰律师同时指出:事实上,这种合同条款是由开发商设定并重复使用的。根据《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为重复使用而事先拟定的,未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有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当事人的责任,排除对方当事人的主要权利”,这种条款完全符合格式条款的规定,排除了业主对屋顶或绿地的主要权利。根据法律,

除了屋顶违章建筑的问题,邦泰国际社区还被投诉其他问题,如车库积水、停车位不达标和精装修质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