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商贸发展 广州将迈出更大的步伐!

2020-09-03 10:27 来源:中国商务网

对于“千年商业之都”的广州来说,商贸始终是一个“金字招牌”。面对多变的市场环境,广州如何不断优化商贸支持,加快建设国际贸易中心?

日前,广州市商务局下发了《广州市支持商贸业发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在原文件(《广州市商务委关于印发广州市支持商贸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基础上更新了业务发展专项资金的内容,进一步优化了招商引资政策的表述。

值得注意的是,对跨境电子商务、农村电子商务、国际邮轮业、商业品牌第一店以及近年来蓬勃发展的其他新兴商业项目的支持也包括在修订版《实施办法》中。其中,我市医药企业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到我市产业化或由我市企业带动产业化,最高奖励1000万元。

  奖励新兴产业

  医药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

近年来,一批新兴产业和业态为广州经济发展创造了强劲势头。《实施办法》还根据市场变化增加了相应的支持和鼓励措施。

其中,生物医学产业获得了最大的支持。《实施办法》建议支持本市制药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产业化。本市医药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到本市产业化或由本市企业带动产业化的,奖励技术交易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依托广州传统商贸优势成长起来的电子商务,也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跨境电子商务“引领全国”。

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实施办法》明确指出,对于直接将仓库出租给特殊区域的企业或保税物流中心(B类)的仓库所有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且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将按合同面积给予。租金补贴不超过10元/套/月,最高限额为150万元;对于被认定的广州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以及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正常发展,将一次性给予园区主办单位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此外,还将向新认定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第一商店经济”也是新增加的支持项目。如《实施办法》所述,在广州开第一家店的国际品牌和本土品牌(包括港、澳、台企业)将分别按实际投资总额的20%和15%获得最高200万元和150万元的支持;首批成功引进国际顶级品牌的门店将获得10万元补贴,首批引进国际一线品牌的门店将获得5万元补贴。

  鼓励企业“走出去”

  汽车平行进口企业最高奖励400万元

广州因开放而繁荣。与前期相比,《实施办法》强调对外开放合作,鼓励广州商业企业“走出去”。

在新增加的“走出去”支持政策中,对企业海外投资、工程项目海外承包、海外劳务合作业务及相关海外投资考察活动给予了相应的支持政策。

其中,境外企业新设立或收购的境外投资项目,按企业上一年度实际汇出投资额(美元绝对值)给予不超过5%的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企业在境外设立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和境外商务平台,给予不超过1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在拓展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业务时,根据经营业绩给予高达100万元的奖励。

为了支持南沙汽车的进口,《实施办法》明确要求从南沙港进口汽车的企业给予500元/辆的支持,平行进口给予不超过500元/辆的支持。单个企业的最大支持量为400万

《实施办法》还向个人提供支持。在支持新引进的重点企业和我市支持的重大工业项目落户广州方面,对年计税工资和工资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决策层人员,最高奖励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