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站政府定价的时代结束了吗“入门价格”已从目录中

2019-11-11 16:59 来源:中国能源报

原标题:天然气门政府定价时代的终结?“入门价格”已从目录

中删除,据悉,该草案是对2015年发布的《中央定价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的全面审查和修订,删除了近年来明确放开或取消的定价项目。具体定价项目已降至16项,降幅近30%。

与2015年发布的《中央定价目录》相比,可以发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天然气门站价格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确定,定价范围为“2014年底前投产的国内陆上天然气和进口管道天然气,直接供应给用户的天然气除外(化肥企业除外)”。然而,该草案将这部分内容从定价目录中删除,从而使市场对取消天然气门站政府定价做出判断。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定价目录的注释中,征求意见稿指出:“海上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基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直接供应给用户的天然气、福建省使用的天然气、储气设施买卖的天然气、交易平台公开交易的天然气、2015年后投产的进口管道天然气的门市价由市场决定;2014年底前投产的其他国内陆上管道天然气价格和进口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暂按现行价格机制管理,由市场根据天然气市场改革进程适时放开形成。“

根据记者采访的许多专家,草案和现行政策之间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在具体管理方面,可以说这一次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只是表达方式不同,指出哪些目前正在自由化,哪些仍在按照目前的定价机制实施。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天然气工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奕君说。

中国石油天然气工业智库联盟专家刘曼萍也告诉记者:“这表明目前的价格仍然符合目前的机制,没有实质性的变化。然而,从长远来看,价格改革的市场导向目标非常明确,这可以被视为未来价格完全自由化的体制准备。“

▍住宅燃气的价格暂时不符合市场条件。

事实上,在中国市场化天然气改革“控制中间、开放两端”的大思路下,天然气门站的价格经历了多次改革。

2013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将国家分别设定的传统天然气出厂价和管道价调整为国家直接指定的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供需双方协商在规定的最高限价范围内确定具体价格。

2015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文件,规定一年后非居民家用燃气价格管理将从最高门站转变为“基价波动幅度”管理模式,以促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规定,从2018年6月10日起,国内燃气价格管理将从最高的关口站转变为基准价格管理,价格水平将与非国内燃气基站的价格水平挂钩。

到目前为止,2014年底前投产的中国国内陆上天然气和进口管道采用基准价的关口管理方式,浮动幅度不超过20%。但是,由于生活用气关系到民生,终端生活用气的价格调整受到《价格听证管理办法》的限制。

"这不是简单的取消门票价格。这是一个涉及居民燃气价格调整的一键式事件,即价格上涨和城市燃气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交叉补贴。它涉及整个天然气价格体系和价格改革。我们现在没有这样的条件。“一位拒绝透露姓名的天然气行业专家,

与此同时,他还指出:“国家管网公司成立后,原门站的价格可能不适合天然气产业结构的未来发展方向,因为下游直接与上游谈判,购买天然气,然后通过管道输送。也就是说,在一定程度上实行“控制中间、开放两端”后,谈取消门市更有意义。

刘奕君还说:“要放开天然气价格,总的来说,应该有足够的市场参与者,如天然气生产商和销售商。目前,在条件方面仍有很大差距。此外,目前的经济形势正在恶化。一旦价格公布,可能会有波动和上涨的风险。因此,全面自由化所需的时间可能会更长。当然,非居民家用气体的释放速度可能会更快。但是,国家管网公司成立后,管道价格将成为一个更加市场化的环节,门市价格也将被稀释,价格可能更加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