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A为未能及时支付理财产品道歉 321家公司被裁定合并重组

2021-03-16 17:25 来源:澎湃新闻

原标题:HNA为未能及时支付理财产品道歉。321家公司被裁定合并和重组

3月16日,海航集团在其官网上宣布,对集团及其子公司未能及时支付理财产品向投资者真诚道歉。

公告称,在法院裁定321家公司进行实质性合并重组后,投资者有权向管理人员申报其享有的所有未申报的理财产品主张。在重大并购重组前已经向前七家公司经理申报债权的投资者,无需重复申报。

公告建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投资者有权申报其债权。鉴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及时高效申报债权,请在https://zqsb.jiulaw.cn/index/90005.通过互联网申报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0日。公告还提醒,由于投资者人数众多,建议投资者在错误的高峰期进行申报,以避免网络流量拥堵,影响申报。

海航集团在公告中表示,要求投资者合理有序申报,涉及债务申报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人、担保人、委托人和权益人可以参考相关协议或相关理财产品APP软件记录的相关信息。管理人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保留足够的报告时间,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2月1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大中华航空有限公司、HNA航空集团有限公司、HNA首创集团有限公司、HNA商业控股有限公司、HNA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的重组案件,并指定管理人。

3月13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上述前7家公司经理申请,裁定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进行实质性合并重组,并任命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经理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经理.

上述裁决于3月15日公布。裁定显示,海航集团等321家公司符合实质性并购重组法定条件的原因有五个:

第一,有法定破产原因。海航集团等321家公司没有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独立治理体系。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单个公司的流动资产和负债不是股东投资和公司独立经营的客观结果,不能反映每个公司的真实资产和负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航集团等321家公司总资产不足以清偿总负债,明显缺乏偿付能力。

二是法人人格高度混乱。虽然海航集团等321家公司注册为独立法人实体,但大新华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320家公司实际上受海航集团控制,在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没有独立性,明显丧失了法人的独立意志。在海航集团的统一控制下,大中华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320家公司缺乏财务管理和决策权,资产和资金统一分配。他们无法独立决定签订合同、对外担保等重大问题,不具备法人财产的独立性。

第三,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的成本太高。海航集团等321家公司在行政化、垂直化管理模式下运营。他们没有独立法人的意志,失去财产独立性。登记在册的法人资产不客观、不真实。同时,考虑到海航集团等321公司没有经济业务本质和巨额相互担保的现实,成本高、耗时长

第四,实质性并购重组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公平清偿。在海航集团等321公司法人资格高度混乱的现状下,只有统一安排偿债资源,才能公平清偿所有债权人。同时,海航集团等321家公司在大规模并购重组的情况下,有利于整合资源,引入重组投资者,整体提高债权债务偿还率。

第五,大规模并购重组是可行和必要的。海航集团等321家公司负债规模极大,具有引发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潜力,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巨大压力,涉及大规模债权人、员工等相关利益主体,是重大风险案件。在各方的努力和支持下,经理前期做了大量工作,与各利益相关方就重组安排进行了充分沟通,达成了一定共识。实质性的并购重组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人力和成本,准确地检查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制定出更加可行的重组方案草案,提高重组的效率和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