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部门释放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警惕养老的“坑”

2021-05-18 15:59 来源:经济日报

原标题:警惕老年,成为“坑”

5月17日电 国家老龄办、公安部、民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7日发布了关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警示,指出近期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的旗号,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从老年人身上吸收资金,对老年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存在重大潜在风险

“近年来,中国养老金融领域欺诈事件频发。个别机构以养老名义进行非法活动,销售不符合养老特点的金融产品,以高额分红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分析师严对记者表示,一方面,个人理财素养和识别金融风险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正规金融产品供给相对不足。此外,相关部门对金融欺诈的打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据了解,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主要有四种形式。第一,以提供“养老服务”的名义。部分机构以办理VIP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押金或充值会员卡,并提前缴纳“养老服务费”。第二,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一些机构或企业通过出售虚构的养老公寓、长期租用养老床位、出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方式非法集资。通过返本销售、售后退租、同意回购、承诺高利率、“私募基金”等形式。第三,打着卖“老产品”的旗号。一些企业通过商品回购、代销、消费者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免费咨询等方式欺骗和诱导老年人。四是以申报“以房养老”为名。一些企业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诱使老年人变相签订“借款”或“借款”、“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将房屋抵押获得借贷资金,然后用该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支付高额利息。

严认为,个人应加强金融知识的积累,金融部门也应做好金融消费者教育,进一步提高个人金融素养;要扩大机构和产品准入,优化政策支持,让金融机构提供更多适合个人养老金积累的金融产品;再者,多部门要以养老为名,共同打击和惩罚不符合养老需求的金融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规定,非法集资者和集资者将被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参与非法集资的风险由本人承担。相关部门表示,老年人及其家人应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和识别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止利益受损。如果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可以主动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