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将ETC欠费纳入信用信息系统 引导货运物流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2021-11-17 16:25 来源:中国网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ETC发行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优化完善相关政策,引导货运物流企业、汽车销售企业、货运平台企业为货车办理ETC提供保障。支持担保公司等机构提供担保等服务,帮助货车办理ETC。

提到,2019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大力推进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的推广应用。截至2021年9月底,全网ETC平均利用率已超过66%,高速公路网通行效率大幅提升,物流降本增效明显增强,人民群众体验感、获得感大幅提升。

特别是2021年以来,货车ETC使用率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货车享受到了ETC便捷服务和通行费优惠政策带来的好处,自愿安装使用ETC的积极性和意愿不断提高。然而,一些地区仍然存在卡车ETC难以处理等问题。

为有效解决货车ETC办理问题,保障货车驾驶员合法权益,推动物流降本增效,进一步做好货车ETC发放服务相关工作,《通知》指出,应加强金融支持服务。在延续现有ETC金融服务的同时,支持商业银行按照风险控制和市场化原则办理货车ETC信用卡业务,从而通过ETC支付货车通行费。支持商业银行推出小额贷款、银行账户预存资金等多元化产品和服务,优化业务流程,为货车用户提供更多选择。

支持多渠道担保等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优化完善相关政策,引导货运物流企业、汽车销售企业和货运平台企业为货车办理ETC提供保障。支持担保公司等机构提供担保等服务,帮助货车办理ETC。

有效防范金融机构垫款等风险。对于不具备授信条件的用户,商业银行可以在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用户设立ETC通行费支付结算保证金,防范垫款等金融风险。通过机构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及时提醒欠钱用户缴纳相关费用;将ETC欠费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引导货运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依法诚信经营。

优化分发和安装服务。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积极作用,加强APP、小程序、微信官方账号、服务网站等线上渠道分销服务,方便用户办理和使用。在现有配送服务渠道的基础上,组织力量深入社区、村庄、加油站、4S店、汽修店、停车场、服务区、车站、港口、物流园区、货物配送中心、超限检测站等场所,为用户提供上门安装服务,特别是针对易拥堵的慢行收费站,加强上门配送,有效提高ETC使用率。

扩展多场景和多形式的服务和优惠。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执行ETC车辆不低于5%的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对通行本地区的ETC车辆实行无差别的基本优惠政策。鼓励ETC配送服务机构、收费公路管理单位等为ETC用户提供更大的优惠和多途径便利。在重用现有支付基础设施的情况下,通过积分、折扣、返利、红包等组合,增加应用场景,扩展服务内容,提高用户便利性,增加用户收益

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部门、人民银行、银行保险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统筹组织、科学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ETC的推广应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用户自愿、服务为本,规范高效开展ETC发放和服务工作,不非法占用号牌进行虚假发放,不以任何方式强制货车安装使用ETC。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指导,坚决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确保ETC发行服务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