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数据条例出台推进国际数据港建设

2021-11-30 11:54 来源:证券时报网

11月29日,上海市人大正式公布《上海市数据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数据条例》表示,上海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要求,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制定促进政策,培育公平、开放、有序、诚信的数据要素市场,建立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纠纷解决等市场运行体系,促进数据要素依法有序流动。

11月25日,上海数据交易所正式亮相并推出全数字化交易系统。当日上市20个数据产品,涵盖金融、交通、通信等八大类,达成部分交易。

从事数据交易活动的

市场主体可自主定价

《上海市数据条例》指出,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要制定政策,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开展数据共享、开放、交易、合作,促进跨区域、跨行业数据流通利用。

同时,上海制定政策,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主体,鼓励数据技术研发,推动数据应用,深度挖掘数据价值,通过实质性加工和创新劳动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

根据《上海市数据条例》,上海探索构建数据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建立数据资产评估体系,开展数据资产凭证试点,体现数据要素的资产价值。

在数据交易方面,《上海市数据条例》指出,上海支持数据交易服务机构有序发展,提供数据资产、数据合规、数据质量第三方评估,以及交易撮合、交易代理、专业咨询、数据经纪、数据交付等专业服务。上海建立健全数据交易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加强服务机构监管,规范服务人员执业行为。

数据交易服务机构应当建立规范、透明、安全、可控、可追溯的数据交易服务环境,制定交易服务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数据安全、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和商业秘密。

值得一提的是,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合法建立的数据交易所进行数据交易,也可以依法自行交易。从事数据交易活动的市场主体可以依法自主定价。

上海市相关部门应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制定数据交易价格评估指引,构建交易价格评估指标。

推进国际数据港建设

《上海市数据条例》指出,上海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行区,推进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监督管理等标准制定和制度建设。

《上海市数据条例》显示,上海浦东新区探索与海关、统计、税务、人民银行、保监会等国家相关部门建立数据共享使用机制。实现浦东新区相关公共数据的实时共享。

浦东新区要结合重大风险防范、营商环境改善、公共服务优化等重大改革创新工作,明确数据应用场景需求;浦东新区应完善区级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间的公共数据共享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市数据条例》指出,数据交换是在浦东新区设立并运营的。数据交易所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为数据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数据交易。数据交易所应当制定数据交易规则和其他相关业务规则,探索建立分类分层的新型综合数据交易机制,并组织合规性审查、登记

根据国家部署,上海还将推进国际数据港建设,以临港新区为重点,建设专用互联网数据通道、功能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打造全球数据汇聚和流通枢纽平台。同时,探索制定临港新区低风险跨境流动数据目录,促进数据安全自由跨境流动。依法在临港新区开展跨境数据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应当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此外,上海还支持浦东新区培育国际数据产业,引进相关企业和项目;支持浦东新区建立算法评估标准体系,推进算法知识产权保护;支持浦东新区工业数据枢纽建设,搭建基础设施和平台,推动主要产业链供应链数据互联互通;支持浦东新区加强数据交易相关数字信任体系建设,创新整合大数据、区块链、零信任等技术,构建数字信任基础设施,保障可信数据交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