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第三批集中供地:降低招标门槛和保证金比例

2021-12-02 16:28 来源:澎湃新闻

12月1日,本报从江苏省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南通已发布第三批集中供地公告,共32个地块,总出让面积150.22万平方米,总起始价109.62亿元。

其中,经济适用房3套,租赁商品房5套,安置房3套;其余21宗为含普通商品房地块,规划建筑面积211.88万平方米,总起始价92.96亿元。集中移交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4日。

第三方研究院柯睿评论称,供应地块多位于非核心区,其中通州区17个,占比81%,南通市仅有4个,分别位于新东区、港闸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

关于竞价方式,南通仍执行“限地价”的竞价规则,部分地块明确限制房价。

转让文件显示,网上交易报价可分为竞价报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有效报价后方可参加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期间,当竞价价格达到最高限价时,若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接受最高限价并要求继续竞价,将停止网上限时竞价,改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有房企人士告诉《报》,南通第三批集中供地降低了一些门槛,有助于提高房企参与的积极性。

记者注意到,南通减少了部分地块的保证金。第二批集中供地中,南通市地块保证金为起始价的100%,这次降为50%。通州区的竞买保证金比例要求不超过起拍价总额的40%,而通州湾示范区的竞买保证金比例为起拍价总额的20%或50%。

同时,南通严格限制费率和“马甲”。据柯睿分析,该批次涉及的普通商品房地块均有最高楼面价限制,平均溢价率为15%。严格执行“稳地价、稳房价”政策,房企利润率进一步锁定。

出让文件要求,竞得人、竞得人控制的子公司、竞得人控制的母公司或竞得人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或者竞得人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与其他关联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住宅用地的竞买。

违反规定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被认定为不可信行为人。失信行为发生后三个月内,禁止其参加南通市通州区挂牌拍卖。

南通第三批集中供地对招标资格仍有一定限制,但已有所放宽。南通市第二批集中供地大部分地块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部分地块要求一级资质;这批非通州湾示范区地块需具备二级资质,通州湾示范区地块需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招标资金方面,南通市要求竞买人股东在土地拍卖过程中不得违规提供贷款、转贷款、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的贷款或预付款。

土地收购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贷款,土地收购资金不得使用招标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在投标报名阶段,投标人应申报投标保证金的资金来源,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并提供投标保证金来源申报表和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