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缩影中的阳光城:业绩预亏、债券付息违约

2022-01-30 16:23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从2021年9月29日开始,阳光城集团有限公司动荡了120多天。经过多次内债续期谈判、两股东退出及人事变动,阳光城仍达到年报业绩预亏阶段,一次内债利息续期失败。

1月28日晚,阳光城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公司归属于股东的净亏损为45亿至58亿元。阳光城表示,今年经营业绩较2020年大幅下滑,主要是公司基于审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二是房地产业务结算规模下降。受市场及公司流动性影响,公司2021年完成项目数量减少,导致营业利润下降。

这不是阳光城家族的问题。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2021年是特殊的一年,阳光城的业绩预亏公告也可以看作是行业的一个缩影。1月28日晚间,a股市场31家房企披露了2021年业绩预告,其中2/3的房企出现了预亏,其中华夏幸福的预亏规模最大,达到331亿。根据华夏幸福公告,公司巨额亏损主要是1078亿的违约债务产生的近200亿元的应计贷款利息和罚息。

2021年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控升级,市场需求快速下滑,行业整体销售下滑严重。此外,行业内信用风险事件频发,国内外评级机构相继下调各类房企和境外债券评级,阻碍了房企再融资,极大制约了支付的流动性,流动性压力明显。

在市场信心和客流大幅下降的背景下,2021年第四季度多家上市房企业绩大幅下滑,未来销售形势不容乐观。去年四季度很多房企都采取了降价措施,阳光城也不例外。

阳光城认为,公司业绩预亏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后非经常性损益较大。阳光城以旗下物业公司——上海阳光智博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战略换取万伍云托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份时,产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25亿元,为非经常性损益。

1月29日,多家a股房地产公司收到交易所的问询函,要求各公司说明预亏原因。由于各房地产企业亏损的原因不同,交易所要求各房地产企业说明的问题也不同。比如深交所要求阳光城说明控股股东债务和流动性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不止如此,招商银行作为主承销商,1月29日宣布,阳光城“21阳光城MTN001”持有人会议已于1月26日召开,会议未能通过《关于豁免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的相关要求的议案》、《关于变更“21阳光城MTN001”兑付方案的议案》。

此前,阳光城宣布“21阳光城MTN001”应于2022年1月29日付息。但由于近期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偿债募资压力较大,可能对本期中期票据付息产生不利影响。故请求将“21阳光城MTN001”付息日延长至2023年1月29日。

公开资料显示,该债券发行金额为5.8亿元,发行期限为4年,有息债券利率为6.92%,到期日为202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