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展中小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增加信贷降低成本

2020-02-06 11:25 来源:新京报

新闻(记者黄新宇)2月5日,北京出台“16条”措施,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为了减少疫情对中小微型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帮助企业共度难关,北京市对各类金融机构提出了量化要求,如“贷款增速不低于20%”、“2019年综合贷款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不偿还贷款比例增加20个百分点以上”。

疫情期间,在北京刚刚出台的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16项”措施中,对中小微型企业金融支持的具体要求如下: 1.进一步增加信贷供给。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年各类贷款增速,大型国有银行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20%。由于疫情的影响,暂时经营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将不会贷款、继续借款、不压贷,受疫情严重影响的中小微型企业将难以按期偿还贷款,贷款可以展期或展期。(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部、北京银行保险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 2、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快扩大LPR定价基准应用,推动2020年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比2019年再下降0.5个百分点。对防疫重点企业给予贴息贷款。(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3.拓展直接融资渠道。中小企业股票质押协议在防疫期间到期。企业因还款困难申请延期的,可以与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协商延期3至6个月。积极推进拟上市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和新三板创新层企业对选择层的引导和验收申请,采取非现场引导和验收等灵活高效的方法。在疫情期间,我们将加快资本市场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并组织咨询机构增加对上市公司的在线培训。(负责单位:北京证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部、市金融监管局、中关村管委会) 4、提高融资便利性。加强金融服务快速反应机制和网络建设,开展“网上顺利融资工程”快速对接服务,充分发挥银企对接系统的作用,提高金融服务可用性,降低服务成本。完善全市企业贷款展期服务中心功能,加快企业贷款展期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提高中小微型企业“一次贷款率”和信贷贷款率。未偿还本金和贷款的中小企业比例增加了20个百分点以上。建设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债权债务平台,为参与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采购的中小微型企业提供确权融资服务。(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 5.优化融资担保服务。在疫情期间,市政府担保机构将受疫情严重影响的中小微型企业综合保险费率降低了0.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