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设立县域科技创新促进计划奖励基金

2019-12-25 11:34 来源:和讯科技

《科技日报》记者(记者刘连军)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12月2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2019-2025)》的要求,河北省科技厅在省财政科技专项基金中设立了县级科技创新跳跃项目奖励基金,奖励当年创新能力实现重大跳跃的县(市、区)。全省共有75个县(市、区)将获得专项资金奖励,奖励资金总额为1.61亿元。

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河北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县级科技创新跨越计划奖励资金管理试点方案,并将于近期发布实施。《办法》要求各县(市、区)从管理分工和管理原则、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专项资金使用要求、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六个方面使用奖励资金。

按照管理办法,奖励资金的主要用途是县级科技部门。也就是说,对于接受财政奖励的县(市、区),省级财政将直接将奖励资金划入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账号,由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统筹使用。

按照管理办法,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县级科技部门组织的促进县域科技创新的调查研究、岗位培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创新主体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学研合作、科技合作等工作推广,以及政府为此目的购买服务。也就是说,该基金主要用于科技管理,并将用于支持县(市、区)推进县级科技创新组织开展的相关工作。

至于基金的使用期限,特别基金可以全年使用,但一般不得超过两年。在资金使用上,本管理办法给予县(市、区)科技部门充分自主权,但不得用于支持省、市相关科技项目或资金,也不得用于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以外的支出。要求有关县(市、区)科技部门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资金使用绩效评估,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省科技厅对奖励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并作为县(市、区)科技创新能力年度监测评价中管理创新指标的评价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