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河湖生态有了统一评价规范

2020-02-14 10:09 来源:和讯科技

科技日报(金凤)江河湖泊生态环境的好坏不仅有统一的评价标准,而且公众也可以参与评价和打分。最近,江苏省水利厅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引入《生态河湖状况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建立了水安全、水生生物、水生境、水空间和公众满意度等指标来评价河流湖泊生态。生态河湖是指具有稳定、弹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结构,能够满足防洪、供水等更高标准的社会服务功能的河湖(水库)江苏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南水北调办公室副主任郑造洲表示,江苏省生态河湖状况评价采用百分制,涉及防洪工程达标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河流浮游植物多样性、大型底栖生物多样性指数等指标。

鉴于水质、饮用水安全和群众最关心的直观感受,《规范》设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水质质量”和“公众满意度”三个关键指标。集中式饮用水源出现突发性水污染问题、供水危机等水质异常事件时,湖泊(水库)水质评价结果为五级及以下,公众满意度在75分以下的河流、湖泊不得参与生态河流、湖泊。

公众如何参与生态河流和湖泊的评估?江苏水利信息中心主任钱钧表示,生态河湖建设的主要目的是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让他们感觉更幸福、更好。因此,在公众参与和程序设置方面,应充分考虑年龄、文化程度、职业以及与河湖的关系,使公众参与更具代表性。同时,每条河流和湖泊都应该被随机调查,公众可以自己打分。

生态河湖评价结果分为4个等级:优、良、中、差。“如果‘中等’出现,说明河流湖泊生态处于亚健康状态,而‘差’则说明存在重大生态问题,《规范》将为河流湖泊生态保护指明方向。”江苏省水保办副主任王戎表示,加强生态河湖管理,评估结果是行政单位开展河湖管理的重要依据。短板是问题,问题是工作方向。进行评价时,相关部门应遵循评价标准,这也有利于在同一尺度下进行横向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