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100完成重庆公司70%股权变动的价格调整机制

2020-03-17 10:57 来源:新京报

(记者张健)3月16日晚,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100”)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已完成将重庆阳光100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的股权出售给融创,并改变了价格调整机制。

向融创转让重庆阳光壹佰70%股权,代价13.34亿

公告称,本公司出售重庆阳光100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70%股权的重大交易已于2019年4月18日达到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全部交付前提条件,并已实施交付。

交付完成后,在公告日,阳光100将通过卖方间接持有重庆阳光100.20%的股份,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杨浦华电房地产有限公司将分别持有目标公司70%和10%的股份。

公告显示,股权转让协议下的成本为13.34亿元,其中包括转让目标公司70%股权的3.7亿元和转让股东贷款的9.64亿元。

股权代价根据总体布局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结算完成后,股权价格可能会根据调整后的总平面布置图中包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增总建筑面积中的不可分割销售建筑面积、新增总建筑面积和不可分割销售面积的调整而发生变化。

根据去年阳光100的公告,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是位于重庆市南岸区的两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一个是重庆阳光100国际新城项目,可开发为住宅、商业和购物中心;另一个是磁云寺老街项目。据了解,两个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6.56万平方米,项目能力建设面积约111.8万平方米,其中已开发能力建设面积约67万平方米,未开发能力建设面积约51.73万平方米。

昨晚公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16日,对价调整机制下的对价余额约为3410万元,对价未进行调整。根据价格调整机制,只需调整股权价格,不调整股东贷款价格。

同一天,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签署了股东决议,提议通过目标公司的未来分红计划,用另一种调整机制取代成本调整机制。目前,交付已经实施。根据股息调整机制,股权价格可能会调整,股东贷款价格不会调整,但大部分调整将从阳光100股息总额中扣除。

获得资金中约6.16亿用于偿还贷款

公告显示,截至2019年2月28日,考虑到目标集团的股权投资成本约为4.66亿元,目标集团的净资产值(基于合并基础)约为5.16亿元,目标公司的净资产值(在公司层面)约为5000万元。

为出售目标公司的资金,已用约1.9亿元购买阳光100(湖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的股权和湖北阳光100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85%的股权;阳光100的非全资子公司兴隆阳光100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投入约2.45亿元,用于支付[2019]3地块(位于兴隆县兴隆镇大宇屯村的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投标保证金及剩余土地转让价款。

同时,约6.16亿元用于偿还贷款;约2.49亿元用作一般营运资金;出售所得的余额将用作一般营运资本,以支付温州收购或其他潜在收购的对价余额。

新京报记者张健

编辑吴欣校对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