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降低商品房预售条件 放宽预售资金监管

2020-03-23 17:09 来源:新京报

(记者张健)3月23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有效应对疫情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克时艰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办法》),降低商品房预售申请条件,放宽预售资金监管。

该措施包含三项具体规定,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其中:房屋企业新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地下室工程形象进度达到±0时可办理,无地下室工程形象进度达到地上2层时可办理;对已交存商品房预售款并按规定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如有新建或续建项目,可申请提取监管账户内余额不超过50%的项目建设资金;对新售出商品房暂停预售资金监管。

新京报记者张健

编辑吴欣校对李世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