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的“垃圾山”物业罚款15 000元

2020-06-11 15:52 来源:北京晚报

“我家楼下的垃圾堆成了一座山!夏天太热,垃圾发臭。现在我们甚至不能靠近垃圾桶,更不用说给垃圾分类了。”东城区安乐林头陀二号院的居民投诉。垃圾堆积在社区里,物业什么也没做。今天上午,记者从东城区永外街城管执法队了解到,除了当场发布责令改正的通知外,记者还采访了该小区物业,并计划对该小区物业办公室处以1.5万元的罚款。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前,林安天条第二医院通过“移箱并站在一起”的方式,建立了“四色垃圾桶及垃圾分类宣传牌齐全”的垃圾分类站。

居民们报告说,有些人太麻烦了,不敢带着完整的四色垃圾桶跑到垃圾站,把各种各样的垃圾随意扔到楼下的其他垃圾桶里。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垃圾堆积起来,变成了一座垃圾山。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安林县大标题二院。医院里的“垃圾山”已经消失了。经过重新规划,该社区已经建立了两个垃圾分类桶站。其中之一是一个垃圾分类站,收集厨房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材料,并在有害垃圾中放置完整的四色垃圾箱。另一个地方有另外三个垃圾桶,一个厨房垃圾桶和一个可回收垃圾桶。桶身已经擦干净,甚至桶站附近的地面也已经擦干净,没有闻到任何异味。

原来,东城区永外街道办事处接到居民投诉后,立即派环卫工人到该区。“根据规定,住宅区的其他灰色垃圾桶必须与绿色厨房垃圾桶成对设置。两个灰色的罐子是分开摆放的,绝对不合格。”四名环卫和清洁人员携手清除臭气熏天的“垃圾山”。不到10分钟,“垃圾山”就被转移到两辆密封的三轮垃圾车上,运出了社区。

“垃圾山”的拆除尚未完成。永外街道电网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关灵武和环卫人员开始现场征求居民意见。最后,根据居民的要求,将“垃圾山”腾空后留下的空间设置成一个常规的桶站,有三种垃圾桶,即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回收材料。每天上午7时至9时和下午6时至8时,垃圾分类员还被派去"监视桶",以加强巡逻并指导社区桶站的垃圾分类工作。

“我们发现安乐林的大标题二院是一个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要求,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永外街城管执法队副队长谢静表示,安林乐头陀二号院的物业没有足够的垃圾收集容器,导致居民随意向地面倾倒垃圾。城管执法人员对该物业提出整改建议,当场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立案,计划罚款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