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增加住宅供应 停止批准商业公寓

2020-08-05 16:22 来源:经济参考报

7月3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停止全市(含深汕合作特区)新建商品房项目的规划审批和土地出让方案审批。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停止商务公寓审批的通知》号文件提出,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应停止对商业公寓项目的审批,降低商业用地比例,增加住宅及配套用地比例。

为保护已批准的商品房项目的合法权益,实现市场平稳过渡,通知规定,经深圳市规划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审批规划或经深圳市规划部门派出机构批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商品房项目,可按原规定继续办理后续审批手续。

对已批准规划但尚未签订合同(不含招标、拍卖、销售)的商品住宅项目,在满足学校等公共设施和企业自愿开发的基础上,鼓励将其改造为可销售的人才住宅。开发企业可向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纳入住房开发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程序向深圳市规划部门派出机构和各区旧城改造及土地整理部门申请修订计划。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商业公寓是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和住宿服务的办公楼,但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生活设施,其土地被归类为商业用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近年来,商品住宅呈现出明显的住房化趋势,偏离了“服务商务人士”和“短期住宿”的宗旨。停止商品房项目审批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鼓励已批准的商业公寓项目转化为可销售的人才住房,将进一步增加深圳的公共住房供应,并为深圳的多层次住房供应提供空间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