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实现新商品房“交房并申请许可”

2020-08-18 10:27 来源:新华网

济南实现新商品房“交房发证”

新华社济南8月17日电(记者知望)近日,记者从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为提高新建商品房的发证效率,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房管和税务部门,深化“配送服务”改革,优化加快业务流程,通过“全链”和“一网”对新建商品房实行“货到即发”。

据了解,根据以往的惯例,当买家购买商品房时,开发商会与买家约定交付时间,而在交付一两年后,他们将开始陆续申请产权证。但是,由于一些开发项目竣工未能全面验收,产权证被延期。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住房和建设部门规范购房合同,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并将其写入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作为交付条件。同时,开发企业如需具备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条件,应及时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同时提出新建商品房转让登记的预申请。

为创造“交房发证”条件,济南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全面实施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购买人在签订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并完成备案后,可以通过“山东省政府服务网”和“泉城办公”移动应用在线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有效维护了购买人的利益,防止了“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银行与购房人签订购房贷款合同后,应当在房地产登记机构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并报住建部备案。

为了让人们在办理产权证时少跑腿,济南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在签订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时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和电子合同。通过共享获得的信息和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材料可以作为做事的依据,电子材料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

在登记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济南市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济南市房地产登记机构和税务部门将进行平行审核,一小时内完成,并当场发放房地产登记电子许可证。购买人申请纸质不动产产权证,可以委托登记机构通过特快专递交付,也可以选择就近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委托发证窗口领取纸质产权证,实现“货到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