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室”引发法律争论 买方起诉法院 最终败诉

2020-08-21 10:29 来源:中新经纬

“墓室”引发法律争论

在很多地方,关于“墓景屋”的买卖纠纷时有发生。向法院起诉的买家往往最终败诉

如果有殡仪馆、墓地等。在社区周围,人们很容易接触到死亡等不吉利的信息,这将对购房者的心理产生影响,也将影响购房者是否在社区内买房的决定。开发商应该提前通知。

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没有明确限制社区与公墓之间必须保持的距离。事实上,“围绕社区”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从各自的立场、观点和兴趣来看,买卖双方很容易形成不同的理解和认识

开发商没有告知业主周围有墓地,这是不诚实的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

海景房、河景房、湖景房和山景房,人们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只有少数买家知道网上提到的“墓景房”。所谓的“墓室”是指推开窗户就能看到整齐而密集的墓地景色。

今年6月,广东江门《鹤山时报》的《诱惑》的主人报道说,他辛辛苦苦买的“山景房”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墓景房”,推开窗户就能看到墓地和山墓。

这不是巧合。去年7月,山东济南市民刘看中了一处房产,交了2万元定金。然后,他惊讶地发现,离房地产200米远的地方有一个50英亩的墓地。

《法治日报》记者梳理后发现,目前,关于“皇陵观屋”买卖的纠纷已经在全国许多地方上演,但买家往往在出庭时败诉。败诉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因为墓地不在红线内,开发商不需要通知买家,买家需要履行自己的注意义务。

接受采访的专家表示,目前只有民政部2012年发布的《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到禁止在居民区500米范围内修建公益性墓地,但最终正式颁布的《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删除了这一条款。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购买“墓室”的业主很难维护自己的权利。

墓地附近的房子经常被投诉

买家认为开发商有欺诈行为

时代诱惑是时代中国的一个房地产项目,位于广东省鹤山市,毗邻大雁山风景区,毗邻新的325国道。

根据业主的报告,时代诱惑于2018年10月开业,吸引了具有有利因素的买家,如靠近森林、良好的空气和许多绿色植物。与周围的建筑相比,时代诱惑是一座高价建筑。

“开发商已经包围了这座山,不让我们进去看房子。我们唯一能看到的是沙盘和模型房子。而销售部门没有任何宣传,销售人员也说没有墓地和山墓。”一些业主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质疑开发商虚假宣传甚至欺诈的存在。

上述情况并非如此。

今年7月,陕西省Xi市莲湖区恒达玉龙苑11号楼的许多业主发现,一个约100平方米的墓地被一堵墙隔开。买房子时,开发商只提到了周围的铁路,但没有说拐角处有墓地。

据记者《法治日报》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以来,北京石景山鸳鸯五里春秋社区、浙江绍兴卧龙天香南苑社区、山东济南阳光城丽景大厦、江西南昌滨江尚品社区、四川眉山恒达天府吕雯、广东深圳京基御景驿社区、陕西xi贝加花园等众多社区业主在地方论坛和地方政府服务平台上投诉并曝光了自己的房子。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白山岳兰山二期的业主在合肥市政府网站上留言说,在小区的南面有一个公墓,离小区只有50米远。店主说:“每次我去阳台,看到对面的墓地,我都感觉很不好。”

基因

在司法实践中,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黄霞与李洋梅、苏州好当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纠纷的判决中也提到,“根据日常经验,如果房屋附近有墓地,会对房屋的价值产生一定的影响。”

开发商说墓地在红线之外

没有告知的法律义务

在“墓观屋”的法律纠纷中,有一个共同的争议点:该房屋是否靠近墓地属于出卖人信息披露的范畴。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6月发布的第《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号法律第3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属于要约邀请,但出卖人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承诺是明确的,对商品房销售合同的订立和房价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应当视为要约。”即使该描述和承诺未包含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治日报》记者在查阅“墓室”相关案例时发现,上述条款经常出现在判决书中。根据该法,卖方通常以“墓地位于红线之外,没有约定和法定的披露义务”为由进行辩护。

据悉,在房地产行业,“红线”是指开发商可以开发和使用的土地范围线,即商品房开发规划的范围。

今年4月,市民王女士在城西西塘购买了一处房产,随后得知附近村民的墓地距离小区南面仅一墙之遥。

“在开市时,物业顾问介绍得很好,说将来小区东面会有一条市政规划路,这样出行会很方便。此外,您选择的房间的主卧室凸窗、第二卧室和客厅阳台都朝南。”王女士说,原本想的是朝南的阳光房,但当窗户打开时,底下全是坟墓。购房时,销售部门没有告知这一不利因素。

在业主提交的请愿书中,开发商对墓地的答复是:“墓地所在的街区被指定为居住用地,以后是否搬迁,将取决于政府规划。房子售出后,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将红线内的不利因素告知买家。但是,对于红线以外的不利因素,没有法律要求通知。”

一些业主声称,他们已经在附件XI中告知《红线范围内可能对业主生活生产影响的环境因素》和《红线范围外可能对业主生活生产影响的环境因素》他们所签署的购房合同。据悉,该项目附近有一个规划中的污水处理厂,可能会产生臭气影响。但是合同里没有关于墓地旁边的内容。

重庆的王先生在买房时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他看中了璧山碧清路附近的一栋新房子,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订购协议,并支付了2万元定金。在那之后,我发现离社区有一两公里远的墓地,所以我不想买房子。但是如果你想退还押金,这并不容易。

据销售顾问称,几公里外的墓地不在销售房地产的红线内,也不属于需要告知客户的内容。王先生本人并没有主动提及,开发商对此没有责任。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胡红群告诉记者《法治日报》,虽然墓地在红线之外,但它与社区相邻,这会给业主带来精神压力和负面心理影响。同时,这一信息将对合同的订立和房价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开发商在出售时有义务予以披露,而不能刻意隐瞒。

许多法院驳回了业主的申请

买卖房屋时要小心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开发商在出售时有义务披露红线以外的不利因素”的观点并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2019年6月24日,丽水地区法院

今年4月26日,李媛媛状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理由是济南中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的大楼东侧和北侧为大型墓地。在该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中,法院写道:“作为买受人,对于涉及自身切身利益的房屋买卖,李媛媛应当承担注意义务,并应当对发展规划范围以外的周边环境进行调查,以确定是否购买该房屋。据我院了解,在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西山坡有很多墓地。李媛媛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该充分评估,以决定是否购买所涉及的房屋。对此,中智房地产有限公司没有告知义务。对于所涉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在周边地区新增的坟墓,超出了中智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控制范围,不能认定中智房地产有限公司违约。综上所述,李媛媛要求解除与中智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并返还购房款及利息。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也不支持。”

《南京市商品房销售现场规范化标准》在记者根据中国裁判文书检索到的多起“古墓丽影”诉讼中,法院一致认定“《法治日报》及商品房买卖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买受人的“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退还购房款及利息”等主张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郭泽强介绍,对于“墓园”纠纷的处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2012年10月29日,民政部就第一稿《商品房买卖合同》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规定,城市公益性墓地的选址应当符合当地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优先利用荒山荒坡,严禁在耕地、林地等区域建设城市公益性墓地;铁路、公路干线两侧500米以内;距居民区500米以内;城乡高压输配电架空线路用地范围内。然而,于2017年9月1日生效的《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的第1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