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允许回返者与当地农民合作重建自己的房子

2020-09-09 16:28 来源:中新经纬

根据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的网站,针对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进一步打破体制和制度障碍,更好地促进农村圣贤回归的建议,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回应了关于其职能的部分:它高度重视农村圣贤回归创业和居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应该把收回家园作为农民在城市定居的条件。

国家十分重视发挥乡贤等农村人在农村振兴中的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号文提出制定财政、金融、社保激励政策,吸引各类人才回国创业。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号文提出,在遵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人员配合当地农民重建自有住房。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非常重视乡镇贤人回归创业和居住。2019年,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号文件,强调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农民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为条件落户城市。鼓励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的振兴和利用,保护城镇居民、工商资本和其他租赁农房按照合同法居住或经营的合法权益,并明确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发布《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支持海归依靠自有和闲置房屋发展适合的农村产业。注重保护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宅基地或其他合法手段占用宅基地的权益,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的有偿使用制度。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为农村圣贤回乡生活创业提供了便利条件。

关于农村先贤故里重建新房、无房先贤故里整点建房问题,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跟踪基层因地制宜的探索创新, 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促进机构成果稳步有序形成,并提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