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遏制新的和不分青红皂白的占用耕地建造房屋

2020-10-03 12:18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近日,山东省要求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和措施,坚决遏制新增农村建房用地,对农村建房用地逐一进行全面调查审核,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山东省要求,多占耕地盖房子,依法拆除或没收;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建房的,依照法律法规予以拆除,并采取特殊方式进行处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占用耕地10亩以上、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另外,非法买卖、转让或承包耕地建房的,将被限期拆除或没收,买卖转让协议将依据法律法规终止,协议双方将受到“双重处罚”,并收回与农业相关的国家相关补贴;以观光农业、设施农业等名义。新非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的,应当依法严格、迅速处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的房屋,没收非法所得,不进行房地产登记。

据悉,新增农村土地占用建房是指今年7月3日以后擅自占用耕地继续建设、继续出售和新建房屋(包括住宅、管理用房和工商用房)。

同时,山东省提出,对新发现的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重大典型案件,将直接立案调查或挂牌督办,并将结果公开报道。逾期不能消除违法状态的,暂停该区域土地使用审批,将新增占用耕地建房的违法主体及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行多部门联合处罚。非法占用耕地将纳入年度土地卫星执法违法比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从同面积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