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调控省属企业房地产业发展

2021-02-08 15:36 来源:经济参考报

山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近日发布《关于规范省属企业房地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山西省属企业从事房地产行业的主要企业为山西建投、吕雯集团、华建体育、华远鲁岗、交空集团。从企业定位来看,山西建设投资是主要因素,吕雯集团、华建体育等省级企业分别承接相关房地产项目。

规范省属企业房地产业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山西省国有资本布局,引导省属企业主业集中,提高山西省房地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严格控制金融风险。

本次发布的意见从规范省属企业产业投资、稳步推进省属企业房地产业整合重组、提高山西省属企业房地产业发展质量、加强风险防范三个方面提出了10项规范性措施,明确了山西省属企业房地产业整合重组的范围。

根据分类监管原则,提出了规范山西省企业房地产新投资的三项规范性措施。一、明确山西省属企业从事房地产行业的主要企业为:山西建投、吕雯集团、华建体育、华远鲁岗、交空集团。二是山西省属企业利用自有土地进行新的投资开发,主要用于员工的住房项目。按照穿透资本管理的要求,将“一案一议”上报山西国资运营公司审核。三、为加强不良资产处置,金通公司所属企业利用现有土地资源投资建设的商业地产项目,可引入战略投资者合作开发,报山西国资运营公司审批后实施。

在稳步推进省属企业房地产行业整合重组方面,根据企业定位、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提出三项规范性措施。一是按照“转移合适,市场化不合适”的原则,一企一策有序推进整合重组。二是从企业定位来看,以陕建投为主,吕雯集团、华建体育等省级企业分别承接相关房地产项目。三是不从事房地产行业的省属企业,不允许对未纳入整合重组范围的现有项目进行追加投资。原则上,房地产企业和现有商业土地资源应在一年内通过市场化进行清理。

按照“以主营业务为中心,提高质量,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提出了提高省属企业房地产业发展质量和风险控制水平的四项规范性措施。一、对于从事房地产行业的省级企业,新的房地产投资项目应紧紧围绕企业主营业务,严格履行项目同步可行性研究程序。第二,从事房地产行业的省级企业应提高设计和施工水平,开发高质量的房地产项目。三是严格控制房地产企业负债规模和融资风险,落实“稳定地价、稳定房价、稳定预期”的相关要求。第四,根据市场化原则,房地产销售应合理确定销售价格,严禁向特定利益相关者利益转移,造成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