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许多银行已经采取措施整顿商业贷款 拖欠和挪用贷款的买家将被列入“黑名单”

2021-03-26 15:33 来源:证券日报

严格控制商业贷款和消费贷款进入房地产市场已成为监管的一项常规行动。今年以来,许多城市开展了打击非法挪用房地产贷款的“围剿”。近日,北京银监局认真查处了个人商业贷款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

据记者了解,目前北京部分商业银行已经按照《个人贷款提前到期告知函》对违反信贷资金使用规定的客户进行了提前还款。一些买家已经收到银行通知。一些银行的个人贷款经理告诉记者,对商业贷款和消费贷款非法流入房地产的检查正在有序进行,监管部门已要求对银行自查和监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如果买方不能证明贷款的合理性或者不能提前还款,将面临被起诉和被执行的风险。”

违反住房贷款规则的购房者

或者面临被起诉或执行的风险

北京银监局3月24日发布消息称,鉴于北京房价持续上涨、个人业务贷款资金非法流入住房市场等舆论,北京银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部署全面自查,开展专项检查,出台专项制度。根据监管要求,辖区内银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发放的个人业务贷款的合规性进行了自查,发现涉嫌非法流入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个人业务贷款金额约为3.4亿元,约占业务贷款自查业务总额的0.35%,其中部分涉及银行办理业务不力,部分涉及借款人故意规避检查。

北京银保局在银行自查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选择重点机构进一步开展专项核查,发现约3000万元信贷资金涉嫌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目前,北京银监局已开始对4家银行进行行政处罚立案和调查取证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核查主要针对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全款购房中近期申请使用商业贷款的情况。用正常资金全款购房且未申请经营性贷款的不在核实范围内。

北京一些银行家透露,目前正在调查申请商业贷款和个人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如果确认是非法贷款,客户要提前归还,并出具《证券日报》。

几家银行的个人贷款经理告诉记者,由于监管部门加强了对流入房地产市场的经营性贷款的核实,发现了一些非法挪用贷款资金的行为。最近很多买房的客户都被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前还贷。同时,银行已经通过电话通知了客户。

《个人贷款提前收回告知函》记者从某股份制银行个人贷款部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近日,该行某客户此前申请的经营性贷款出现问题,被监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据记者了解,该行工作人员向客户“推荐”,称除了提供营业执照外,还提供了营业场所的照片。“找到场地后,里面有几台电脑,找几个人坐在那里。“办公室”,显示正常的业务状态客户经理很清楚这个操作的不规范之处,但表示“这个方法只能试试,主要看监管能不能通过,这样才能有所作为。”

上述工作人员多次向记者强调,不能按期提前还款的客户可能面临银行诉讼、抵押财产被查封等风险,

记者在调查发现,贷款公司涉嫌违规操作方式包括以过桥方式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置换为经营性贷款,多次转手后挪用个人经营性贷款用于购房首付。

一家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说:“你可以先通过我们公司的贷款买房,等房子拆了三个月后再向银行申请业务贷款,可以避开银行检查,因为银行主要是检查贷款前后三个月内是否有购房记录。”该工作人员还向记者解释了各种规避监管的方法,如买家贷款后如何切断资金流的痕迹,如何通过多次资金转移的方式规避贷款去向,使银行难以监控资金流。“对抵押贷款的监管一直很严格。关键是看怎么操作才能避开监管。”

对于记者提出的“近期加大监管核查力度,是否存在挪用经营性贷款购房风险”的问题,上述工作人员表示:“没有问题,我们对政策了如指掌,做了很多这样的业务。”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经营性贷款资金的流向很难查。一般情况下,银行只能检查自己的资金。对于银行间资金转账或客户多次转账或提现,贷款银行不能检查到底。所以,这也让一些人钻了空子。

“虽然贷款市场的金融经纪人似乎为买家提供了一个完美的融资方案,但这背后的无形风险只能由买家来支付。”一位银行业人士表示,如果客户通过提交虚假材料骗取业务贷款,将存在被依法追究骗取贷款罪等刑事责任的法律风险。

小花科技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重复禁止非法贷款有两个原因:一是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有待提高,需要与时俱进填补不足;第二,贷款中介公司不是持证机构,其手段隐蔽,前期难以识别,难以监管。

苏认为,持牌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借款人资格和还款能力的审查,加强对放贷后资金流向的监控,明确告知借入资金的使用和禁止,并建立使用不当后的处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