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面子信息3房屋公司被处罚

2021-04-28 16:0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局在房地产领域开展了人脸识别专项执法行动,及时制止了宁波房地产领域非法采集人脸信息的违法行为,有效整顿了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混乱局面。截至目前,宁波已立案14起非法获取消费者面部信息案件,并对3起案件进行行政处罚,分别罚款25万元。据悉,这是专项行动开始以来浙江省下达的第一批罚款。

现象:摄像头背后的猫腻

2020年12月,宁波市市场监督局执法人员在海曙区检查某房地产项目售楼处时,发现现场各个区域安装了很多摄像头,而前台则放置了人脸认证机。

意识到奇怪的执法人员立即要求检查背景。在监控室,执法人员看到了各种网络设备,其中“王小宝”品牌标签信息尤为醒目,包括“王小宝路由器”、“王小宝交换机”、“王小宝见证机”、“王小宝服务器”等。

通过登录“王小宝”品牌后台管理系统,执法人员发现了与该系统相关的摄像头记录的大量人脸信息数据。“有我们刚进的售楼处的照片,有入口,有沙盘展厅。”执法人员表示,“不知不觉”,消费者进入售楼处的所有面部信息都被企业迅速“捕捉”并存档。

据初步统计,2019年4月至2020年12月,售楼处通过摄像头非法采集消费者脸部信息共973条。

整治:瞄准风险开展行动

房地产企业取面子信息的目的是什么?在调查过程中,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捕捉的目的是为了准确识别客户的来源,判断中介是否会照顾他们或自然拜访他们,作为今后与中介结算佣金的依据。

“我们发现,这种行为在房地产领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尤其是具有中介分销模式的滞销房地产。而且企业使用的设备,拍摄精度非常高,甚至可以用口罩识别。”宁波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房地产企业这种被称为“对消费者无害”的经营方式,实际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人脸信息是个体特有的生物特征信息。一旦被非法买卖和滥用,可能会危及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房地产公司在消费者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非法收集和使用人脸信息,已经触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负责人说。

今年1月,为了准确打击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宁波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会同区县(市)执法力量,对奉化、海曙、余姚、杭州湾等地的21处待售房地产进行了集中检查。3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动“梁健2021”消费者安全综合执法行动。非法采集人脸识别数据被列为行动重点之一,《宁波经验》也被编入《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执法手册》,供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参考。

提醒:妥善保护个人信息

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要妥善保护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健康信息、行踪信息、指纹、面部等生物特征信息。企业确需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必要的原则,明确收集和使用信息的目的、方法和范围,并取得消费者的同意。如果消费者发现他们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他们可以打电话给12345政府

据悉,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住房和建筑业主管部门以及公安、司法部门,各司其职,齐心协力,继续严厉打击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等消费者安全领域的各种违法行为,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督促企业履行信息安全义务,按照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引导消费者主动保护个人信息,维护自身权益,努力营造安全可靠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