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大新闻!深圳已经降低了房屋销售的价格限制

2021-08-30 17:33 来源:央视财经

8月29日,深圳市重新发布2021年第二批集中出让住宅用地公告(深土交告〔2021〕38号、39号、40号、41号、42号、43号),共涉及22个地块,总用地面积约83.4公顷。公告主要做了以下调整和优化:

一是调整投标人资质和准入要求,完善市场准入机制。该批土地竞买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如为联合竞买,联合竞买各方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的竞买。参展企业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书。参与该批次土地的竞买最多可竞得3宗地块(含联合竞买)。

二是优化土地招标方式,合理限制土地溢价。在保持初始挂牌价格不变的基础上,将该地块的溢价率上限统一由45%调整为15%。达到溢价率上限后,南山T403-0401宗地和龙华A916-0572宗地(2幅年度自持租赁住房用地)直接采用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其余土地采用“自持租赁住房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最高不超过该宗地普通商品房面积)。

三是加强“房地产联动”,进一步降低住房销售限价。该批土地普通商品房销售限价在原限价基础上下调3%~9.2%,住宅商品房销售限价在原限价基础上下调2.8%~9.1%,通过价格引导进一步稳定市场购房预期。

四是严格落实土地购置资金审查机制,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自有资金购置土地。建立“先承诺后审查”的工作机制。竞买申请人应承诺购地资金来源不属于股东违规提供的贷款、再融资、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不属于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属于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的贷款或预付款项,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贷款,投标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的融资;市金融监管局应当组织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对竞买人的土地购置资金进行审查。

五是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竞买人的开发资质、征地资金、企业关联度等必须符合出让公告要求,并对征地资金来源和竞买人关联度作出事先承诺,确认是否参加现场摇号。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准入条件或不守承诺,将采取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禁止企业在一年内参与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招标投标活动并向社会公开等相关纪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