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政策需要灵活调整以有效满足市场需求

2019-11-13 10:16 来源:证券时报

最近,深圳调整了确定普通住房的标准,使其不再与总价格挂钩。以前,许多“豪宅”免交增值税。这一变化传达了一个思路:由于近年来一些地区房价上涨过快,原来确定普通住房的标准不再符合实际市场情况,继续执行将带来不便。

深圳此前的普通住房标准于2015年9月颁布实施。除了容积率和容积率要求外,还要求满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该地区普通住房标准的要求。随着近几年房价的上涨,市场上大量的中小型房屋都是“豪宅”,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很多增值税和附加税都要按照豪宅的标准来缴纳。根据目前深圳二手房的平均成交价格,如果不想“奢侈”,只能在罗湖区购买一套不到70平方米、南山区不到50平方米的住房。这不能满足普通居民自谋职业和改善住房的合理需求。调整普通住房标准符合市场实际需要。

其他城市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以北京为例。普通住房现行标准于2014年9月制定。除容积率和建筑面积要求外,总价和单价不应超过地区最高限额,即五环路内单价为39600元/m2,总价为468万元。五、六环单价为31680元/平方米,总价为374.4万元;六环路外单价为23760元/平方米,总价为2.88000元。然而,在2015年至2016年房价上涨后,价格标准远不符合实际市场条件。一些研究机构估计,根据这一标准,北京近90%的房屋是“豪宅”,包括大量非竞争性房屋。值得注意的是,北京的普通住宅标准不仅影响二手房交易的增值税,还直接影响抵押贷款的比例,尤其是二手房,非普通住宅首付款比例高达80%,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普通居民的购房需求。从促进民生的角度来看,物价上涨较快的城市可以考虑微调类似政策。

但是,虽然类似的政策调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居民的合理购买成本,增加购买需求,但政策调整本身并不违背房地产监管的总体方向,也不能理解为微调一些地方的房地产监管政策,以消除库存,刺激房地产市场,更不用说放松房地产监管了。这只是根据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变化而作出的调整。同样,其他与房地产相关的政策需要保持一定程度的灵活性,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微调。

原始标题:房地产政策需要灵活调整以有效满足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