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广东一些城市已经明确表示售楼处何时恢复工作

2020-02-13 21:00 来源:中国商务网

原标题:刚才广东一些城市已经明确了销售部的恢复时间为2月7日。东莞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东莞市房地产市场节后复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明确规定,销售中心(销售部)和中介商店(合同签订中心)在恢复营业前,应向属地镇街(园)住房建设和住房管理部门报告。批量接收和其他重要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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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 的重要指示包括以下方面:

1,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000时复工;

2。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不得举办集中开业、促销、促销等群众性活动。

3。销售中心(销售部)和中介商店(签约中心)恢复营业前,应向属地镇街(园)住宅建设和房屋管理部门报告。

4。发现疫情并实行封闭管理的项目或区域暂停带游客参观建筑物的业务;

5。销售中心(销售部)和中间商店(合同签订中心)应集中设置出入口,并指派专人使用非接触式红外温度探测器测量进入现场人员的体温。

6。分批接收销售现场,严格控制每批数量。

7。促进网上推广与现场签约相结合,减少人员现场停留时间;

8。交付的房屋应提前向当地住房和建设部门报告,并实行预约制度。

9、不戴口罩不准工作。

全文如下:

1,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000时复工;

1。恢复工作的时间和要求

(1)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幵学时间的通知》的要求,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将于2020年2月9日24:00前恢复工作,并暂停房地产项目现场销售活动和中介商店的经营活动。

(2)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有效期间,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不得举办集中开放、宣传推广等群众性活动。

(3)在现场销售活动实施过程中,房地产企业应及时全面落实中央、省、市防疫部门的最新工作安排和要求。

2。销售场所的防疫管理

(1)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组织应认真落实企业防疫和控制的主要责任,按照《东莞市企业节后复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要求认真落实检疫和卫生防护措施,并在销售中心(销售部)和中介商店(合同签订中心)恢复营业前,向属地镇街(园)的住宅建设和房屋管理部门报告。

(2)配合防疫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业务,暂停带游客参观已发现疫情的项目或区域的建筑物,并关闭管理。企业员工因不符合规定被确诊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并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3)销售中心(销售部)和中间商店(合同签订中心)应设置出入口,安排专人使用非接触式红外温度探测器测量进入现场人员的温度,禁止供热人员进入,并劝其到最近的供热诊所就诊。同时,督促进入现场的人员采取自我保护措施。不戴口罩的人禁止进入,在现场逗留期间不允许摘掉口罩。为访客进行信息登记。

(4)销售网站将分批接收顾客。顾客将被分批带到样品室和住宅区。严格控制每批人数,合理安排参观时间,减少人员集中。促进

(十一)加强卫生防疫知识的宣传。宣传板、宣传传单、发光二极管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码等。用于宣传政府部门的疫情提示和防控要求。

3。企业防疫管理

(1)建立健全企业防疫工作的组织结构,成立防疫工作组,完善防控应对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制定应急工作计划,配备一定的安全装备和防护服、护目镜、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2)做好员工假期后复工登记,登记并记录员工出行情况,包括返工交通情况、日期、频率、假期停留地点等。并建立疫情发生地员工、留在疫情发生地的员工以及与疫情发生地人员有密切接触的员工的台账。严格执行“早发现、早筛查、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

(3)从疫情发生地返回东莞的员工、留在疫情发生地的员工、与疫情发生地人员有密切接触的员工,应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向属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上岗前应隔离观察14天。

(4)所有返厂工人每天进行体温测试和记录,不戴口罩不准工作。

(五)及时隔离疑似症状。任何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应立即安排到最近的医院进行调查,并根据需要隔离。还应立即调查和隔离密切接触者。

(6)注意但不要歧视返工员工和疫区内有疑似症状的员工。依法保护被隔离人员的合法劳动权益。

(7)减少聚会活动(如会议、培训等)。)并戴上面具参加集会活动。减少食堂用餐的集中,分开用餐以避免人员拥挤。为了减少面对面的接触,员工在现场交流时必须戴口罩。我们提倡使用远程协作、视频会议、微信和QQ等在线交流方式开展工作。

(8)准备足够的防疫材料。消毒药品(包括84消毒液、含氯消毒剂、75%酒精和抗菌洗手液)、防护用品(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N95/KN95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测温装置等防疫材料应使用不少于3天,并根据需要补充。

(9)加强宣传,普及防疫知识,培养员工良好的卫生习惯。教育员工减少与公共场所公共物品和部件的接触,并在返回单位后及时洗手。

(十)发现新发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的单位,应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情处理等工作,并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最终消毒。

(十一)属地政府和部门有其他卫生防疫要求的,应遵照有关要求配合防疫工作。

来源:广州房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