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出台新政策稳定楼市支持外来人才在限制区购买首套房

2020-03-07 16:30 来源:新京报

(记者张健)为缓解疫情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3月6日发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通知”)。通知提出了15项具体措施,包括支持各类外来人才在江门限购区购买首批新建商品房。

关于土地转让,通知指出江门市对土地转让实行“预申请”政策,鼓励对地块感兴趣的企业在地块正式挂牌出让前提交购买意向。2020年出售的土地,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50%的定金,余款可分期支付,最迟不超过合同签订后一年。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开发项目,企业可向领土政府申请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以支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在住房消费方面,通知指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将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积累和住房价格适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以支持居民当前和改善的住房需求。同时,支持各类外来人才在我市限制区购买首批新建商品房。

关于商品房预售,通知明确表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预售监管资金的比例将从5%降至3%。同时,为了有效防范风险,除购买材料设备、项目资金、土地成本和税费外,企业提取的预售监管资金必须附有同等的银行履约担保。

此外,通知规定,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有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申报。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为3个月;疫情结束后,因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减免。

如果项目因防疫和控制而开工或竣工,开工和竣工时间应相应推迟。由于防疫和控制对工期的影响,工程不能按期竣工验收并交付业主的,不可抗力不承担违约责任。

新京报记者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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