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乘用车企业提交2020年双点预报告

2019-11-22 12:08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11月22日-1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产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乘用车企业提交2020年度积分预报告和平行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核算2018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乘用车公司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提交乘用车公司2020年平均油耗和新能源汽车点数预报告(以下简称“预报告”)。平行进口乘用车供应商应按要求确认2018年平均油耗的核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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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的要求,预报告的内容包括企业平均油耗的预期标准值、新能源汽车点的预期实际值和预期值等。平行进口客车供应商需使用数据提交账号登录积分管理平台,并在“双积分核算”模块中检查确认核算结果。具有确认会计结果的企业应在12月20日前在线填写并提交确认函。

以下为《通知》的全文:

关于乘用车企业提交2020年度积分预报告和平行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核算2018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的通知

各乘用车企业:

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4号)的相关要求,立即生效。 乘用车企业应提交2020年乘用车企业和新能源汽车点平均油耗预报告(以下简称“预报告”),平行进口乘用车供应商应按要求确认2018年平均油耗计算结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交2020年度预报告要求

根据《积分办法》要求,2019年12月20日前,各乘用车企业应通过“乘用车企业平均油耗及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2020年度预报告积分。预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平均油耗预期标准值、新能源汽车点预期实际值和预期值等。

客车公司应使用数据提交账号登录管理平台,在“双点数据提交”模块中在线填写预报告内容,下载后签名盖章,并通过平台上传扫描的PDF版本文件。同时,企业应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邮寄到我中心。

二。“平行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2018年平均油耗核算流程

设备中心”根据管理平台数据计算平行进口乘用车企业2018年平均油耗,并通过积分管理平台发布核算结果。平行进口客车供应商应使用数据提交账号登录积分管理平台,并在“双积分核算”模块中检查确认核算结果。

1。对于确认会计结果正确的企业,请在12月20日前在线填写并提交确认函,经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通过积分管理平台上传彩色扫描文件。

2。对会计核算结果有异议的企业,请及时在线提交审核申请,设备中心将受理申请材料并开展审核工作。

3。设备中心根据企业提交的各种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汇总上报设备工业部。

3。其他事项

1。电话:010-68200273,010-68200263

2。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13楼

收件人:数据管理办公室

电话:010-68200273

工业和信息化部设备工业发展中心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