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部门:降低物流成本和优化城市配送车辆管理

2020-06-10 10:57 来源:人民网

记者从国务院办公厅了解到,这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交通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近年来,社会物流成本水平一直保持稳步下降,但一些领域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受新皇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社会物流成本逐步上升,难以满足建设现代经济体系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防疫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和部署,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意见》提出了六项政策措施。

一是深化关键环节改革,降低物流系统成本。完善证照办理程序,加快交通领域资格证书电子化进程。科学推进车辆超载控制。维护公路货运市场正常秩序,建立打击公路和国道、省道盗匪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优化城市配送车辆管理。促进通关便利化。深化铁路市场化改革,全面启动铁路市场化改革试点。

二是加强土地和资金的安全,降低物流成本的因素。为保证物流用地需求,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在建设用地指标上应优先考虑。完善物流用地评估,制定合理的物流用地绩效评估指标。拓宽融资渠道。完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

第三,进一步落实税费减免措施,降低物流税费成本。实施物流税费优惠政策,将城市大宗商品储存用地使用税减半。降低道路交通成本。降低铁路空运费用。将装运港的费用标准化。加强对物流领域收费行为的监管。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共享,降低物流信息成本。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开与物流相关的公共信息。加强列车抵离时间等信息的公开。降低货车定位信息成本,规范货车定位信息服务提供商的收费行为。

五是促进物流设施的高效连接,降低物流联合运输成本。我们将打破多式联运“中间障碍”,继续推进长江航道整治工程和三峡枢纽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完善物流标准规范体系,推进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运车辆、内河船舶、标准化托盘和基本包装模块的应用。

六是提升物流业质量和效率,降低物流综合成本。推进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研究制定2021-2025年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继续实施示范物流园区工程,建设一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培育重点物流企业,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在市场上兼并重组。提高现代供应链的发展水平。加快发展智能物流。积极发展绿色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