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电动平衡车产品属性不明 使用不当风险高

2020-06-15 11:05 来源:人民网

最近,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一项关于电动平衡车消费的警告。电动平衡车的产品属性和适用场景不明,消费者缺乏正确使用的依据。电动平衡车作为载人的移动装置,在道路上行驶时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者警告称,电动平衡车的产品属性不明确,不当使用的风险很高。

北京青年报的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一种叫做“电动平衡车”的新产品非常受欢迎。在住宅区、公园,甚至在路边,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在购物网站上,电动平衡车的价格大多在几百元到100万元之间。价格不是很高,所以很容易买到,特别受青少年的欢迎。

事实上,随着电动平衡车的热销,使用过程中事故的投诉和新闻报道频频发生,但其风险尚未引起消费者的普遍关注,尤其是大多数未成年人的家长。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从网上购买了几种流行的电动平衡车,并邀请相关专家对此类产品进行分析和评论。

电动平衡车产品属性和适用场景不明确

据专家介绍,青少年非常喜欢的电动平衡车既不是儿童玩具,也不是运动器材。其产品属性和适用场景缺乏相应的规格,导致消费者误以为是儿童玩具而忽略了其中的风险。根据搜索平台的搜索数据,父母通常会选择电动平衡车作为一种玩具或者一种可以锻炼孩子锻炼能力的运动器材。

据《北京新闻》记者了解,电动平衡车的产品规格一般称电动平衡车为“运动娱乐工具”,有些平衡车将骑自行车者的使用年龄定义为“5至12岁”。然而,在购物网站上,电动平衡车的销售页面大多以青少年为主,甚至直接将产品描述为“智能儿童”平衡车,这将误导家长将此类产品理解为“玩具”。

儿童玩具专家表示,中国的《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GB6675.2)限制电动童车的速度为“在玩具通常坐着或站着的位置装载质量为(250.2)公斤的负载,测得的最大速度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电动平衡车大多符合《电动平衡车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 (GB/T34668-2017)的要求,限速为20公里/小时,最高速度相当于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远远高于玩具的安全要求。

此外,电动平衡车依靠驾驶员重心的移动来实现加速、减速和转向,其安全性和稳定性远低于电动自行车。如果平衡车的速度太快,消费者,尤其是儿童,很难平稳地控制它,并且很容易因为失去重心而摔倒和受伤。

电动平衡车在道路上行驶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据《北青报》记者了解,根据《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 (GB/T34667-2017)的定义,电动平衡车是“一种装有可充电电力驱动系统的轮式载人移动平台,以在自主或手动控制模式下保持动态平衡”。该标准通过步行或载人车辆进行技术规范。

然而,在道路交通安全专家看来,电动平衡车没有驾驶资格要求,没有方向盘和手动刹车,行驶速度高,噪音低,制动距离一般过大等。消费者在道路上的使用不仅增加了自身的安全风险,也给其他驾驶员和行人带来了安全隐患。因此,它们目前不被交通管理部门视为车辆。

实际上,由电动平衡车引起的交通安全事故也有报道。2020年4月16日,安徽省合肥市,一辆出租车与一名骑着电动平衡车的8岁男孩相撞。事故被送往医院后,男孩没有生命体征。据出租车后面那辆车的司机说,当出租车开到丁字路口时,男孩骑着平衡车沿着斑马线进入辅路,然后两者相撞,"男孩被撞了几米远,然后他被压死了。"2019年8月,山西一名男孩在路上骑电动平衡车时突然摔倒,摔倒在电动平衡车上。然后电动平衡车失去了控制,把男孩带到了路中间。幸运的是,后面的摩托车和汽车及时停下来,所以没有发生事故。

经营者风险提示不显著 消费者防护意识不足

为了提升产品的便利性和优势,电动平衡车的操作者往往只注重产品的推广,而对产品的风险预警和保护提示却不够。许多消费者反映,当他们购买电动平衡车时,操作人员总是声称产品易于操作且安全。甚至一些产品广告中展示的骑车人也没有佩戴任何安全保护装置,这使得消费者很容易忽视安全风险,忽视佩戴安全保护装置。

据北京儿童医院顺义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报道,2020年5月的一个晚上,该院普外科医生朱接诊了4名因在执勤时玩电动平衡车摔伤而来到急诊科的儿童。最小的只有4岁,最大的只有10岁。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骑行时不穿任何防护装备。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加强对电动平衡车市场的监管,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消费者警示:电动平衡车产品属性不明确,使用不当风险高。

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电动平衡车不是儿童玩具,不推荐给年幼的儿童。从其产品手册的相关信息来看,它不属于儿童玩具产品。这种产品的速度超过8公里/小时,没有扶手,上身不固定,需要通过重心的轻微变化来调整。平衡车的停止、前进和转弯是由车身的前、后、左、右倾角控制的,这就要求骑手具有很高的身体控制和平衡能力。幼儿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意外,因为他们的身体协调和平衡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他们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足。一些严重的事故可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影响他们未来的成长和生活。因此,出于安全和健康的原因,不建议父母购买和为年幼的孩子使用。

电动平衡车不是交通工具,不要在路上行驶。电动平衡车辆不属于机动车辆,也不列在几种非机动车辆的产品目录中。它们在性质和功能上类似于滑板和旱冰鞋,可以被视为滑动工具。使用时,应尽量选择道路平坦、无其他车辆和行人较少的地方,以确保骑车人和其他人的安全。

骑行的速度应小心控制,安全保护不应忽视。如果乘坐电动平衡车的速度相对较快,在紧急情况下很容易失去平衡而摔倒。如果没有安全措施,会给骑车人带来更严重的伤害。

最后,中国消费者协会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电动平衡车设计、生产和销售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指导。由于电动平衡车的标准化生产和销售直接影响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电动平衡车的产品属性,完善电动平衡车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特别是严格控制与消费者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技术指标,如最高设计速度、超速保护、低功率保护、斜坡保持能力和保护、充电闭锁和防旋转保护等。建立完善技术法规和监督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