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处方药品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

2019-12-10 16:58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江西中医药学规章》确立,中药材药方药物理应在相关法律法规单位特定的医药学、药学专业学术期刊上投放广告,不可在大众传播媒介投放广告或是以别的方法开展以群众为目标的宣传广告。不可以赠予医药学、药学专业学术期刊等方式向群众公布药方医药广告。

  依据《规章》,书报刊、广播节目、电视机、互联网技术等新闻媒体不可以宣传策划中医药学专业知识的委托人变向公布中药材医药广告。公布中医学医疗广告,理应经江西省人民政府中医药学主管机构依规核查准许;公布中药材医药广告,理应经江西省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核查准许,未经审查准许的,不可公布。

  《规章》还规定,对中医养生保健组织备案的业务范围理应应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项目(非诊疗)的描述。非定点医疗机构不可在其机构名称、经营范围及有关宣传策划主题活动中应用中医学诊疗、中药治疗等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