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在高速公路上换轮胎 交警:12分 200罚款

2021-01-05 15:46 来源:红星新闻

司机何某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发现左后轮胎瘪了。他决定把车停在紧急车道上,并更换备用轮胎。但是他换轮胎的时候,觉得位于车道一侧不安全,于是在路上掉头,停在了紧急车道上,左胎正好挨着路里面。

1月1日上午10点,四川高速交警五分局第六大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这辆车停在紧急车道上换轮胎。奇怪的是,它的前方正好与行驶方向相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高速交警一次扣12分驾驶证,罚款200元。

行车记录仪显示,当汽车掉头时,许多汽车经过

警官徐工告诉《红星新闻》记者,1月1日是元旦假期的第一天,G93成渝环线绵绥高速遂宁段交通量较大。高速公路五分局六大队队长谢勇和警察当天上午在遂宁至绵阳巡逻时发现了这辆非法车辆。

当时何的妻子抱着孩子站在路边,另外两个孩子站在路边玩手机,现场停着一辆皮卡。据何某说,皮卡是一个朋友送他一个千斤顶的。他本来打算从遂宁开车回成都,但刚上车,发现车左后轮胎瘪了。为了换轮胎的时候‘更安全’,他当场把车调头,让左边轮胎靠在路边。

警察检查了何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发现车辆停在紧急车道掉头时,路上车辆很多,都经过,非常危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掉头、倒车的,将受到处罚,不仅罚款200元,而且每次罚款12分。

交警表示,当高速公路发生爆胎需要更换时,正确的做法是在紧急车道停车,在车辆后方150米处设置安全标志,要求救援车辆将车辆拖至最近的服务区或高速公路出口处进行维修。在等待救援的同时,公交车上的驾驶员和乘客应退到高速公路护栏外。